关于调整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申请及评审资料提交方式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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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24-12-30 | ||||||||
各相关实验室及评审员: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效果,经过充分研讨论证, CNAS秘书处决定调整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申请及评审资料提交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申请认可、已获认可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 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评审组。 二、各类资料提交方式 在业务系统已实现结构化功能的基础上,将部分资料提交方式由纸质改为电子版,详见附件1。实验室和评审组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应做到真实、可追溯,确保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具备同样法律效力。上述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认可申请书提交方式明细表 附件:2.评审资料提交方式明细表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