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NAS-RC03《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文件修订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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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22-09-06 | ||||||||
各认证机构: 近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国际认可要求的变化和获证组织信息通报系统的升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进一步规范经认可的认证机构及时、准确通报重大管理变化信息,确保认可管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对CNAS-RC03《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进行修订,增加了新认可制度和特殊事件情况的信息通报要求,完善了信息报送范围。 现于CNAS网站征询各认证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如对本文件有任何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附件意见征询表,并于2022年9月20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郑军 电 话: 010-67105232 E-mail:zhengj@cnas.org.cn 附件: 1.CNAS-RC03:202X《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征求意见稿) 2.CNAS-RC03:202X《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修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