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NAS-EL- 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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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21-04-21 | ||||||||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修定了CNAS-EL-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现将制定的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机构和人员如有任何意见,请填写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并于2021年5月20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武维伟 电话:010-67105262 E-mail:wuww@cnas.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 CNAS-EL-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修订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