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NAS-RC02《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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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9-04-16 | ||||||||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了更清楚地阐明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的处理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修订了CNAS-RC02《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现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该文件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附件中的《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并于2019年5月1日前反馈至CNAS秘书处。 联系人:杜鹃 电话:67105341 邮件:duj@cnas.org.cn 附件: 1.CNAS-RC02《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