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CNAS-CL13:2006《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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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5-07-28 | ||||||||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了更加规范汽车和摩托车及其零部件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体系运作的程序和要求、规范认可工作,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修订了CNAS-CL13:2006《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当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于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该文件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随附的《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并于2015年8月28日前反馈至CNAS秘书处。 联系人:吉黎明 电话:010-67105258 传真:010-67105462 附件1:CNAS-CL13《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征求意见稿) 附件2:CNAS-CL13《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附件3:CNAS-CL13:2011与CNAS-CL13:20XX差异对照表 附件4: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