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召开2011年度培训合作方培训工作研讨会 |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1-11-11 |
为提高培训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加强CNAS与各培训合作方沟通,2011年11月1-3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在浙江省组织召开了培训合作方培训工作研讨会。CNAS秘书处工作人员和包括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研究所、北京列伯实验室认可技术交流中心、福建东南质量技术培训中心、上海实验室认可技术交流中心在内的四家培训合作方代表参加了会议。CNAS副秘书长樊恩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樊恩健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培训具有重要的意义。2011年8月,CNAS接受了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现场同行评审。同行评审组对CNAS认可体系的有效运作给予了高度赞扬,对CNAS评审员培训及课程开发系统的有效运行及CNAS人员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讲到,认可工作水平的提高离不开评审员评审活动的开展,而评审员知识的获取和更新需要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希望大家充分理解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珍惜CNAS 对培训合作方的授权,继续把培训工作做好。他要求,CNAS的培训管理工作在不断制度化、规范化,各培训合作方要加强培训的统计及质量分析工作,以便为培训的不断改进和后续评审员持续培训、筛选、评价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各培训合作方分别介绍了2011年度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CNAS评审员处负责人总结了2011年培训合作方监督工作。参会人员还就培训教师的合理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上,樊恩健副秘书长代表CNAS秘书处与各培训合作方续签了《培训项目合作协议书》,并为各家机构颁发了培训合作方授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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