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实验室生物安全与保障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0-11-10 |
2010年11月10日,中法实验室生物安全与保障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开幕。来自卫生、农业、质检等相关实验室代表和专家100余人与会。 开幕式上,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谢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主任肖建华、农业部兽医局副局长张弘、卫生部科教司刘晓波处长、以及法国驻华大使馆科技参赞Norbert Paluch、法国大使馆中法合作项目协调人Yamina Kabrane分别致辞,会议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副主任宋桂兰主持。 谢军在致辞中强调,实验室认可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技术评价工作。利用科学手段和方法对实验室的安全、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进行科学评价,不仅能提高评价结果的质量和有效性,还能保证对实验室的持续监控。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依法实施认可管理,不仅是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保护,更是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有力保障。生物安全实验室涉及到操作人员的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将对社会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对维护国家安全、发展经济和保障公众健康意义重大。 谢军说,此次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与法国大使馆通过中法两国政府间业已建立的科技合作机制,邀请中法两国在生物安全法规标准和检测领域的专家共同研讨,对我国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认可工作将大有裨益。 肖建华在致辞中介绍了认可工作的最新情况。他说,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共认可各类认证机构、实验室及检查机构三大门类共计十五个领域的4561家机构,其中,累计认可各类认证机构125家,认可实验室4274家,其中检测实验室3620家、生物安全实验室28家;累计认可检查机构222家,处于国际同行的前列。他向对我国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法国驻华大使馆、卫生部、农业部以及社会各界表示感谢! 农业部、卫生部以及法国代表在致辞中对大会的开幕表示祝贺。会上,来自中法两方生物安全领域的专家20人就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生物风险评估、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生物安全实验室维护和管理、生物安全保障等12个议题广泛展开研讨。 本次会议将有利于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与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从而为国家重大疫情防控、重大公共活动、高致病性病原研究等工作提供更为可靠的生物安全保障。 本届研讨会为期三天,由国家认监委主办,卫生部科技司协办,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法国驻华大使馆联合承办。 新闻链接: 生物安全实验室是指通过防护屏障和管理措施,达到生物安全要求的生物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根据实验室所处理对象的生物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实验室分可分为四级,其中四级对生物安全隔离的要求最高。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指三级和四级实验室,主要用于重大疫病防控、出入境检验检疫、致病性微生物研究、生物制药、国家生物反恐等领域。从2003年“非典”后,国家对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日益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根据2004年11月12日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当通过认监委确定的实验室国家认可。2004年4月5日,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的我国首个针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国家标准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正式发布。在我国业已建立的加入国际多边互认体系的实验室质量与能力国家认可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认可体系,为规范我国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供了科学的技术支撑。 2005年6月2日,第一家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截至2010年10月1日,有26家三级实验室通过认可,2家二级实验室通过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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