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认可认证机构达124个

2010年6月7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 (记者朱立毅)记者从6日在北京召开的世界认可日?中国论坛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累计认可认证机构124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现行有效认证证书共52.58万张,连续八年位居世界首位。

    在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认可是政府指定的对认证机构技术与管理能力评价的必备条件之一;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领域中,认可通过对认证机构的能力评价向市场传递信任。

    同时,认可在政府部门中的应用也十分广泛。我国规定,申请设立鉴定机构的单位应当具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此外,司法部、公安部等部门也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实验室认可作为一种有效的能力保障手段。

    认可结果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成为进出口贸易中的必要凭证。我国认可的相关合格评定证书、报告可以使用国际认可论坛或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国际互认标志,在多边互认协议签约认可机构所在国或经济体具有认可互认证明效力。

    我国认可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截至2010年3月31日,我国累计认可认证机构124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现行有效认证证书共52.58万张,连续八年位居世界首位,累计认可实验室3958个,累计认可检查机构186个。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增长率在国际同行中均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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