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工作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10-26 文章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推进认可 夯实基础创新发展
―全国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工作会工作报告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长肖建华
2012年9月19日
尊敬的大伟副局长,尊敬的凤清主任,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中国认可统一发展十年来举行的第一次由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代表共同参加的全范围认可工作会议,也是认可工作深入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积极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一个具体行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出席今天的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王凤清主任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多次对开好会议作出重要指示,今天也发表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大伟副局长、凤清主任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下面我同大家交流当前认可工作的一些具体情况。
一、今年以来认可工作主要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方的重视支持下,在广大合格评定机构的参与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和“五个创新”的工作方针与要求,以“夯实基础、创新发展”作为工作主线,奋力开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坚决有力
一是“世界认可日”系列活动圆满完成。以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一行到认可委员会秘书处调研为契机,全面总结认可制度统一发展十年来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认真学习贯彻支局长“公正认可、赢得认可”总要求,增强了履行认可使命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凝聚力,对推动工作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承办质检总局和认监委主办的6月9日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规格高,影响大,意义深远。
二是学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积极推进。按照质检总局和认监委部署,我们多层次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特别是认可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召开战略研讨会,重点进行了《质量发展纲要》的深入学习和专题研讨。秘书处认真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务实开展2012年全国“质量月”认可相关活动,对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两个专项”活动顺利开展。组织开展“认可工作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建立了专项活动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发布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全面排查了在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领域的风险并分析成因,明确了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的要求。
四是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有力。按照认监委相关部署,认真应对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灭火器事件、“毒胶囊事件”、玩具认证企业追踪调查工作,每次事件都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在第一时间立即进行工作部署,立即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机构真实运作情况,识别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分别给予了认可告诫或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有效发挥了认可的基础作用,积极履行了行政监管的技术支撑职能,完善了与行政监管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努力提供证实服务。第一,在日常服务方面。截至6月30日,有效认可状态各类合格评定机构5534家,有效认可状态各类认证证书632,848份,净增各类合格评定机构认可数量比去年同期高出12%,净增认可范围各类认证数量比去年同期高出一倍多,各类机构认可申请经审查不予受理率达到15%。累计暂停638个机构认可资格,撤销327个,注销413个。第二,在新制度研发方面。已制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组织研发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制度、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制度和低碳产品认证认可制度取得积极进展;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认可制度已初步建立,在特定领域的认可制度正在研发过程中;实验动物机构认可研发项目按计划进行。第三,在约束机制方面。分级管理进展顺利。从统计数据看,ABC三级结构总体比较合理,反映了认证机构的现实状况。A级机构有所增加,从2008年的12.7%上升到2011年的21.2%;B级机构占绝大多数;C级机构总体数量较少,年度变化较大,存在一定的偶发性。分级管理的实施,有效促进了认证机构的良性发展和持续改进,认证机构自律改进进一步加强,认可风险进一步降低。确认审核取得突破。2008年开始试点,2011年正式实施,今年完全独立开展。今年以来对10家认证机构的60家获证组织实施了确认审核。确认审核工作已作为认证有效性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纳入认可监督机制之中。非例行专项监督力度加大。在认证机构监督方面,作为常态化监督手段继续实施,对部分认证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评审,实施过程中还与相关的审核员专门面谈,核实情况,调查取证;在实验室、检查机构监督方面,2009年开展专项监督试点工作,2012年正式实施。今年计划对20家左右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专项监督,目前进展顺利。申投诉及时处理,对提高认可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共接到对认可对象的投诉35项。其中,11项针对认证机构,24项针对实验室的投诉,比去年同期增长50%。受理并组织调查20项。其中,7项关于认证机构,13项关于实验室,比去年同期增长2倍,超过去年全年4项。在深化认可政策方面。制定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加严工作方案,对有机认证机构加强了认可管理。发布《对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若干要求的解释说明》,细化了对实验室认可的受理要求。修订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化学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食品检验机构认可补充要求》以及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化学、免疫学、病理学等9个子领域的应用说明,深化了实验室认可技术要求。制定《对大型综合实验室的认可实施方案》,调整大型综合实验室评审方式,控制认可风险,目前正在试点和调研。
二是积极提供支撑服务。组织实施委托的行政专项监督检查。深化了与强制性认证等行政监管工作的联动机制,实施了对10家CCC指定认证机构和46家CCC获证企业的突击检查,实施了相关实验室整改措施现场验证工作;还对19家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和40家获证企业实施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价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与卫生部和地方卫生局沟通,配合卫生行业开展血站实验室管理、地方医疗机构“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地方医院评级工作;与交通部沟通,探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与行业核准制度的结合,开展了试点联合评审工作;与公安部签署认可合作意见,共同推动公安机关法庭科学(刑事技术)实验室的认可工作;配合卫生部、农业部开展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工作,配合质检总局开展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评价工作;配合公安、司法等政府部门联合开展能力验证计划,为政府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是积极加强国际合作。及时答复认可结果咨询,答复国外对CNAS认可的检测、认证相关查询250余次,为对外贸易提供便利。国际互认方面,在6月份先后召开的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理事会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互认集团会议上,我们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医学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和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制度的互认地位,我们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互认地位继续保持。
四是积极加强基础建设。突出重点开展“基础建设提升活动”。第一,加强科技工作。制定发布了《认可工作“十二五”科技专项发展规划》,制定发布了认可制度体系表。组织申报了2013年度质检科技项目4项。第二,加强信息化工作。继续维护并完善认可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推动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第三,加强队伍建设。干部轮岗顺利实施,有效促进了工作创新;人才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推进,评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第四,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编制了《法律知识选编》,组织了法制教育专题培训,规范了法律事务处理流程。第五,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走进机构、走进实验室、走进企业”活动,开展了支部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第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了《职权目录》和《廉政风险一览表》,廉政教育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第七,加强文化建设。构建认可专业文化体系,发布了组织文化手册,系统完善了认可工作理念和行为规范。编制了《中国认可发展历程》和《认可之路》十周年纪念画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连续八年获得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和国家对质量、质检和认证认可工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质检总局和认监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重视,更得益于广大合格评定机构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秘书处对广大的合格评定机构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可制度总体发展状况
(一)认证机构认可制度发展状况
认证机构认可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2005年以前是迅猛发展阶段,每年以40%左右的速度增长;2006年至2008年由于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等影响,进入震荡发展阶段;2009年以后开始回升,认可的认证证书总量年增长率在7%左右,进入平稳发展阶段,截止到2012年6月底,CNAS共有18个分项认可制度,累计认可各类认证机构128家,有效认可状态认证证书63万多张,认证数量同十年前相比增长了近8倍。从地域看,认证证书主要分布在广东、江苏和浙江等经济较发达地区,三个地区发证量占认证总量的45%以上;从行业看,认证主要集中在建设、基础金属、电子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等制造业领域,占总发证量的50%左右。
第一,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发展情况。CNAS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共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良好生产规范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6个专项认可制度,具体又分为10个分项认可制度。截止到2012年6月底,有效认可状态认证证书近30万张。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占管理体系认证总量的69%,从2002年起一直位居全球同行第一;认可范围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认证证书于2007年和2009年两年位居世界首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从2004年开展以来广受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CNAS持续深化相关标准的研究工作,近三年每年以20%左右的增速平稳发展;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作为近三年新开展的认可领域,目前认可了5家认证机构,认证证书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发展态势较好。
第二,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发展情况。CNAS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共涉及常规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森林认证4个专项认可制度,其中常规产品认证包含自愿性产品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2个分项认可制度。截止到6月底,有效认可状态认证证书33.2万张。其中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认可状态认证数量占产品认证总量的95%;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一直保持在1万张左右;有机产品认证自2004年开展认可工作以来,初期态势良好,2008年后因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增速减缓并下降,但受社会需求影响,2010年开始恢复,年增量达到30%;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发展五年来,虽然认证数量不高,但一直平稳向上发展;服务认证作为产品认证的一个专项认可制度,开展三年来认可数量一直为2家,目前CNAS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以期推动该领域的发展。
第三,新认可制度的实施和研发情况。2012年,CNAS开展森林产品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和良好生产规范(GMP)等三项认可制度的实施工作,目前已各有1家认证机构获得相关领域的认可资格。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准备工作基本就绪,预计年底前正式启动认可。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低碳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制度和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制度预计年内完成课题研究,并根据主管部门的相关安排实施后续认可工作。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制度预计年内完成项目研发工作,并将适时纳入认可制度体系,开展相应的认可工作。2012年8月,CNAS正式立项进行“服务认证机构认可制度改进”研究,预计在两年内确定适用于服务认证特点的认证机构认可特定要求,并根据研究成果改进对服务认证机构的认可工作。
第四,国际相关最新进展情况。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正在推进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温室气体审定/核查等四个新互认制度的建立工作,PAC已经正式启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温室气体审定/核查两个新互认制度的同行评审准备工作,CNAS已经正式提出加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可互认制度的申请,关于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还要结合我国相关工作的进展进行考虑。IAF围绕认证认可有效性的改进,积极开展各类研讨、交流和文件制修订,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森林、医疗器械、温室气体等新领域的认证与认可技术研究,并不断加强对认可机构跨境认可活动的监督,其中由CNAS承担了IAF跨境认可活动数据库的开发工作。PAC也深化了认证认可技术问题研讨与协调,并将考虑制定PAC层面的技术协调文件。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已决定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通用认可标准ISO/IEC 17021展开新一轮修订,并正在制修订质量、环境、食品、能源等领域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专用要求。IAF为了深化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标准理解与实施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也在制修订多个技术指南。在产品认证领域,ISO即将正式发布新版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标准ISO/IEC 17065,IAF和ISO已确定该标准转换期为3年,ISO/IEC 17065的宣贯和实施将成为国际产品认证认可界未来三年的一项核心工作,CNAS代表全程跟踪和实质性地参与了该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我们将及时做好等同转化和实施转化工作。在人员认证领域,新版人员认证机构认可标准ISO/IEC 17024也已经发布实施。
第五,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控制。总的来说,在国家认监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有关各方的长期努力,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广大认证机构共同努力,认可的认证质量总体状况良好。根据国际认可论坛(IAF )2011年在全球范围开展的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公开调查的结果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在2010年对南亚和东南亚10个国家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调查的结果,对比近年来我国针对认证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认可例行评审、认可专项监督、认可确认审核和国家产品监督抽查中获证组织的产品合格率等结果,综合来看,我国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国际上处于可以参照的发展中国家的较好水平上。在强制性产品认证方面,根据2010年国家产品监督抽查结果,CCC获证产品的合格率达到90.8%,比未获证产品平均高出26%。同时,与要求和期望相比,认证有效性还需要不断提高,特别是一部分获证的小企业。
从认可方面具体来说,CNAS创新认可约束机制得到了国际同行的肯定和好评,对国际认可界的相关研究和改进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CNAS自2006年开始实施认证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以来,共对47家认证机构总部以及部分分支机构、办事处、获证企业、审核员和技术专家实施了专项监督评审,撤销了一家机构的认可资格,对9家认证机构给予了暂停认可资格或告诫的处理,并与认证认可协会联动对发现问题的相关审核员进行了处理。CNAS自2008年开展确认审核以来,共对24家认证机构的134家获证组织实施了确认审核,对2家认证机构予以了告诫,33家获证组织被认证机构暂停或撤销认证资格。从认可专项监督和认可确认审核的具体结果分析看,发现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存在严重不符合项的比例有所下降,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对认证工作质量和自身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有效性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认证活动中不诚信行为有所减少。
关于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及其控制。在认证层面,有的认证审核、现场检查存在避重就轻或走过场的情况,有的认证企业存在基础薄弱、不按文件执行、相关记录不真实的情况。在认可层面,评审的针对性和评审安排的合理性有待加强,评审资源与评审需求还存在差距;有的认证机构存在拖延、回避等干扰评审现象,有的认证机构提供信息不实,影响评审结果等。今后,CNAS将不断加大认可约束力度,通过认可风险分级管理、专项监督、确认审核和认证机构信息通报等措施,进一步查找认证机构管理薄弱环节,同时不断完善认可约束的相关措施,不断提高认证机构认可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实验室及相关机构认可制度发展状况
第一,检测实验室认可制度。中国认可统一发展十年来,实验室认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获认可实验室的数量由2002年的1000多家猛增至目前的近5000家,占到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互认成员认可的实验室总数的近八分之一;实验室认可制度拓展到了化学、生物、电气、机械、司法鉴定、信息安全、软件评测等多个行业: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认可实验室数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认可机构,同时在同行评审中的良好表现也在国际上获得了很好的声誉。认可实验室也由过去的以政府实验室为主,向包括企业实验室、合资实验室、外资实验室、民营检测机构等多元化发展。实验室认可制度越来越多地被政府采用,还承担着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技术评价工作;与公安部、司法部合作,正在共同推进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认可工作;与卫生部及地方卫生局合作,在医院等级评价中采信实验室认可结果。
当前,随着认可实验室数量的快速增长,申请实验室的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水平也变得参差不齐,有些实验室不严格按标准出具报告,一些咨询机构干扰正常的认可秩序,超范围使用、伪造冒用认可标志时有发生,实验室认可风险不断加大。今年1至8月,初次申请认可的585家实验室中,有87家由于诚信、能力等问题而不予受理,占初次申请总数的约15%。同时投诉也明显增加,今年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另外,从近几年投诉调查处理工作情况来看,投诉数量不断增加,其中来自新闻媒体、司法机构、职业打假人等相关方的投诉案件显著增加,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在这方面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应当引起特别重视。同时,随着社会认知度提升和国际贸易需求的增长,对实验室认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我们深入研究认可政策和技术,不断提高认可有效性。近两年来,在开展认可质量结构速度协调发展研究、采取措施提高大型综合检测机构认可评审的有效性、研究多场所实验室的评审问题、研究国外技术法规并制订应对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后还将加强认可政策和技术研究,进一步深化认可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认可评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为政府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能力证实服务。
第二,校准实验室认可制度。国际计量组织和国际认可组织指出,计量、认可和法制计量是国家和国际测量一致性基础设施的三个关键要素,校准实验室认可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已经实施了10多年。目前获得认可的校准实验室超过600家,认可项目数量累计4万余项,在国际同行中居首位,每年以40到50家的数量递增,为满足我国检测实验室的量值溯源需要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中国计量院的评审由CNAS与APMP(亚太计量规划组织)共同实施,为我国计量体系加入国际计量体系的多边互认协议提供了技术基础。ILAC和BIPM(国际计量局)正准备发布ILAC-CIPM对国家计量院校准和测量服务认可的联合声明,促进认可机构与CIPM(国际计量委员会)对国家计量院进行联合评审。
校准实验室认可随着数量的增长,也出现一些情况,如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校准实验室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甚至还存在一些不诚信的行为,近年来对于校准的投诉也比较集中,尤其是在广东等地区;新申请的校准实验室小型化、低水平化趋势明显。针对新情况带来的认可风险,CNAS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完善相关技术文件并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深化校准实验室认可技术研究,加强对校准领域评审员的管理和技术评审能力的培训,提高评审过程和结果的有效性。
第三,医学实验室认可制度。医学实验室认可在我国开展较早,2004年开始受理,2005年完成试点认可,2007年加入医学实验室认可国际互认协议,从而确立了我国医学实验室认可<制度的国际领先地位。2008年和2010年,CNAS配合北京市和上海市卫生主管部门开展了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专项医学实验室认可工作,国际化的认可制度在我国承办大型国际性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CNAS医学实验室认可活动已被部分省市列入医学专业继续教育课程,并在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医疗机构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截止8月底,已认可医学实验室97家,涉及21个省市自治区,涵盖了全部医学检验领域。
医学实验室认可涉及人体生命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较多,风险较大。医学实验室认可今后的努力方向是,医学实验室认可要求有所提高,高端实验室比重提升,确保医学实验室认可稳步、高质量发展。
第四,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制度。按照国务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条例》规定,生物安全三级、四级实验室必须通过国家认可。CNAS与卫生、农业、质检、科技等部门紧密合作,共同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截止到8月底,有26个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通过认可,另外,还有6个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也通过了认可。
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认可是强制性认可制度,受国家关注程度高;实验室工作面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一旦实验室出现泄漏或感染性事件,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巨大、责任重;实验室评价涉及多学科、多领域、技术含量高、程序化要求高;根据《条例》规定,相关实验室由政府多个部门共管,沟通和协调任务重。CNAS将在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满足国家对高致病性实验室的强制性要求前提下,稳步推进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工作。
第五,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制度。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平稳推进,认可数量居国际同行前列。当前获得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达到21家,主要来自检验检疫、冶金、煤炭、轻工、司法、卫生、环保、建筑等系统的研究院所。虽然我国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数量已经位居国际同行前列,但能力验证提供者职业化程度还较低,提供能力验证计划的总体能力还很弱;能力验证提供者在能力验证对我国整体检测水平的提高,以及能力验证的作用和效益等方面的认识和意识还有待提高。为此,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引导的力度,努力营造市场环境,促进能力验证提供者向职业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技术,细化和加强对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的要求,确保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的质量。目前,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正在研究,准备将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纳入国际互认范围,CNAS紧密关注,一旦决定建立,将尽早加入。
在能力验证开展方面。CNAS累计开展了能力验证计划共计746项,基本能够满足认可需求,并得到了广泛认同。在亚太区域,CNAS牵头组织APLAC能力验证计划最多,涉及食品、金属材料、药品和环保领域,并继续主导着食品检测能力验证的组织实施。总的来说,CNAS的能力验证工作在亚太地区还是走在前列的。亚太地区的大部分认可机构开展能力验证计划的数量较少,涉及的领域较窄。我们要继续以高质量的服务配合和支持政府部门工作,努力拓展新领域能力验证,更好满足认可及实验室质量保证的需求。
第六,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制度。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是实验室认可方面比价年轻的认可制度。CNAS目前共认可了6家机构,主要集中在冶金和环保领域。据不完全统计,世界范围内开展该项认可制度的认可机构仅12家。该项认可制度在全球范围尚未建立相互承认制度,ILAC正在稳步推进将互认范围扩展到标准物质生产者认可,目前正在进行文件方面的准备工作。亚太地区已经建立互认制度,CNAS已经加入该互认制度,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多次受邀在不同国际场合介绍我国经验。
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业务主要集中在技术成熟的传统领域,风险较低,这也是CNAS充分控制风险的结果。为保持我国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在国际上的领先地位,需要对新兴领域开展认可做好技术储备,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择时拓展相关领域。
(三)检查机构认可制度发展状况
我国在2001年开始开展检查机构认可活动,2004年加入了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检查机构互认协议。截止到2012年8月底,CNAS已认可各类检查机构共计349家,认可领域包括商品检验、特种设备、建设工程等领域。检查机构活动常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领域和人民生命安全紧密相关,高危行业多,认可风险相对大。CNAS检查机构认可总体上已经完成推广阶段,在有的领域得到了政府的采信,目前进入调整阶段,将通过细化和提高认可要求,不断夯实基础,严格受理条件等措施,降低认可风险。
国际上,全球范围的检查机构认可互认制度建立工作接近完成,有望在ILAC 2012年年会上签署ILAC检查机构认可互认协议。检查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在国际上的研究有了新的进展,认为在某些类型的检查机构中适合开展能力验证活动,检查机构可依据自愿原则开展能力验证。检查机构要求新版国际标准ISO/IEC 17020: 2012 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发布,ILAC和ISO/CASCO共同研究,确定给予3年的转换过渡期,要求所有认可机构在2015年3月1日前完成转换过渡工作。
三、下一步认可工作主要思路
根据认可工作发展情况,今年我们确定了 “夯实基础,创新发展”的工作主线。我们将这次会议的主题确定为“推动认可,夯实基础,创新发展”,是经过认真研究和深入思考的。当前,认可工作夯实基础与创新发展关系密切。夯实基础是创新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同时需要通过创新来实现;创新发展是夯实基础的手段和途径,同时需要通过夯实基础来提升和发挥作用。奋力开拓是创新,持续改进也是创新。通俗地说从无到有是创新,从有到更好也是创新。推动认可发展,必须依靠创新来驱动;创新驱动发展,必须夯实坚实的发展基础。因此,夯实基础、创新发展仍然是今后认可委员会的关注焦点和工作重心。下一步认可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质检总局“十二字”方针和认监委“五个创新”要求,按照大伟副局长和凤清主任重要讲话提出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认真开展“两个专项”工作,深入推进认可工作“基础建设提升”活动,努力做到“公正认可、赢得认可”,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一)深入推进“两个专项”工作
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排查整治是一项长期任务,同时又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按照质检总局提出的“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必须加大力度”的要求,将夯实基础、创新发展同“两个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强化机制上下功夫,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消除工作隐患和安全风险。
(二)不断加强业务建设
一是不断满足认可需求。努力提供能力证实服务,稳步拓展认可制度范围,积极承担政府委托工作。继续推进新认可制度研发工作,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努力满足对认可服务的新需求。积极承担政府委托工作,努力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继续推进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认可规则转换评审工作的实施,继续加强认证机构关键场所扩项的认可评审工作,积极开展对大型综合实验室认可方案的试点工作。二是不断完善认可工作机制。扩大确认审核范围,深化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加大非例行专项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认可与资质认定的技术评审,继续做好认可质量分析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增强认可约束的独特作用。建立健全认可统计分析制度,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三是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参与国际组织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提升参与国际认可活动的整体水平,做好派员到发达国家认可机构进行深度工作交流工作,继续扩大和深化国际交流与两岸合作,深化国外法规研究,高度重视对外答复工作。
(三)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在总结认可工作统一发展十年经验的基础上,在更高的层面、更广的范围、更深的程度上加强认可理论研究和认可战略研究,进一步巩固认可的地位、发挥认可的作用、促进认可的发展。二是加强科技工作。加强基础技术研究和基础工作研究,抓好深化认可技术政策具体项目的落实,开展深化完善认可技术政策的系统调研。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开发认可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力度,重点加强实验室认可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的落实。四是加强宣传推动工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推动认可制度的政府采信;利用各种机会深入开展专门宣传活动,营造认可工作良好氛围。五是深入推进评审员队伍建设。继续按照“全面分析、突出重点、深入研究、分步解决”的工作方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深化认可评审员管理制度改革,着力夯实认可评审的队伍基础。六是深入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加快制定《认可工作“十二五”人才专项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适应认可事业创新发展的能力水平。七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形成长效机制,认真抓好党建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用。八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相关工作,加强对认可管理和评审员队伍的行风管理力度,继续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九是深入推进文化建设。继续宣贯认可文化理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深入践行“科学、公正、诚信、责任”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文化建设的基础作用。
同志们,认可工作作为质量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质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一环,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在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在广大合格评定机构的积极参与下,认真履行认可职责,秉承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奋力进取,争取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