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认可相关国际组织动态
发布时间:2012-11-16 文章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认证机构认可相关国际组织动态
一、 国际认可论坛(IAF)动态
1. IAF新互认制度建立进展
IAF正在建立以下领域的互认制度:
l 人员认证机构认可――目前正在制定认可评审员能力要求,并将补充到IAF/ILAC A5文件中;将修订IAF PL3文件,增加关于人员认证制度批准准则要求,作为该文件的附件;IAF已于2012年4月进行了人员认证机构认可互认的同行评审员培训。
l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认证机构认可――拟将制定的认可评审员能力要求补充到IAF/ILAC A5文件;将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制定的EA-3-11(关于FSMS认证范围分类)转化成IAF MD文件。
由于IAF互认制度是基于对区域认可合作组织相应互认制度的承认,因此IAF的FSMS互认制度也将基于对区域组织建立的FSMS互认制度的评审和承认。IAF技术委员会的食品工作组已向IAF互认委员会提出建议,通过文件评审加对区域组织互认决定过程进行见证的方式来评审区域组织FSMS互认制度的实施。
l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目前正在讨论IAF ISMS范围划分以及ISMS MLA的同行评审过程要求。
2. IAF技术研究动态
(1)IAF技术决定的公开发布
IAF技术委员会已在IAF网站的公共区域发布了IAF技术委员会历次会议所做的各项决定(不包括涉及IAF内部问题的决定),并提供查询功能。
(2)管理体系认证
IAF技术委员会决定将原来的“管理体系认证可信性”工作组更名为“管理体系认证绩效改进”工作组。IAF、ISO/CASCO和ISO/TC176同意将三方联合成立的ISO 9001顾问组撤销,其职能和工作任务并入IAF技术委员会的管理体系认证绩效改进工作组。
目前,该工作组正在研究 “对实施经过认可的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的)特许经营机构/分包机构的控制”,包括认证机构需要建立哪些控制和认可机构如何对认证机构实施监管两方面内容。
(3)产品认证
IAF技术委员会决定新的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准则――ISO/IEC 17065的转换期为标准正式发布后的3年。IAF技术委员会的产品认证工作组正在起草关于转换安排的IAF文件。具体的转换期的规定及转换方案将在今年10月的IAF年会上提交大会批准。届时IAF技术委员会还将就IAF GD5的地位问题做出决定。
(4)人员认证工作组
ISO今年发布了修订后的ISO/IEC 17024:2011。新版标准的主要变化体现在管理公正性、与培训有关的CB的组织结构、分包、公开信息、人员认证方案等方面。IAF技术委员会的人员认证工作组正在起草IAF关于ISO/IEC 17024认可的转换安排文件草案,其中建议转换期为2年。该工作组正在起草IAF建立人员认证机构认可互认制度所需的技术文件,包括:修订IAF PL3,增加IAF对人员认证方案进行承认的程序和准则;修订IAF/ILAC A5(关于ISO/IEC 17011的应用),对ISO/IEC 17011的“6.2 参与认可活动的人员”和“7.5 评审准备”两个条款分别增加了人员认证机构认可评审员的知识与技能、人员认证机构认可的关键活动等补充说明。
(5)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IAF技术委员会的食品工作组基于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3-11(关于FSMS认证范围分类)起草了IAF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FSMS)范围的强制性文件,该文件正在IAF表决过程中。该工作组还针对FSMS的特点起草了FSMS认可评审员的能力要求,将纳入到IAF/ILAC A5(关于ISO/IEC 17011的应用)中。
目前,ISO/TC 34正在对ISO/TS 22003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主要考虑两方面,一是根据ISO/IEC 17021标准的修订情况来考虑修订内容,二是拟将ISO/IEC 17065的有关要求纳入新的ISO/TS 22003,这样,修订后的ISO/TS 22003将既适用于FSMS认证机构,也适用于食品领域的产品认证机构。
该工作组还将就有机产品认证认可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并考虑起草相关的IAF文件。
(6)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AF技术委员会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认证工作组正在研究IAF对ISMS认可范围的划分。目前的讨论焦点是“是否需要划分”和“如果需要划分,如何划分”。PAC和EA分别对成员进行了ISMS认可范围划分方式的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各认可机构的做法不同,多数认可机构对ISMS认可范围没有分类,有5个EA成员和1个PAC成员用39大类,2个PAC成员是自己的分类。该工作组对此问题又以IAF名义在IAF成员范围内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将作为下一步研究和结论的依据。
该工作组还起草了ISMS认证机构认可评审员的能力要求,主要是仿照ISO/IEC 17021附件A的表A.1,按照评审职能(申请受理、文审、办公室评审、见证评审、评审方案管理),识别了各类人员的知识与技能要求。
(7)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IAF技术委员会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TSMS)认证工作组正在起草《IAF强制性文件――ISO/IEC 17021在信息服务管理行业中的应用指南》。该文件主要是在ITSMS审核员能力与资格、保密、审核范围、审核时间、审核抽样、一阶段审核、二阶段审核等方面增加了ISO/IEC 17021在ITSMS认证中的应用要求。其中,仿照17021附录A的表A.1起草了ITSMS审核员能力要求。在起草中,CNAS代表提出,目前WG6中按企业人数确定审核基准时间,然后加以调整的做法并不符合ISO/IEC 20000认证实际,并向工作组提交了CNAS起草的ISO/IEC 20000审核所时间测算模型,工作组将在今年10月IAF年会期间开会研究CNAS建议。CNAS也将该测算模型提交ISO/CASCO制定技术规范《管理体系审核时间原则与指南》的工作组参考。
鉴于ISO/IEC JCT1/SC7正在酝酿制定20000审核和认证的要求,这与IAF正在起草的文件有交叉,因此该工作组已通过IAF请ISO/CASCO对此予以关注和协调。
(8)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
IAF技术委员会的温室气体工作组正在修订IAF MD6:2009《ISO 14065的应用》,主要修改是删去附录A《审定/核查组能力》,因为这部分内容现在已包括在ISO 14066:2011中。
为推动IAF建立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认可互认制度,该工作组正在起草IAF强制性文件《ISO/IEC 17011在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中的应用》。该文件对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的认可范围分类和见证评审方式提供了指南。
(9)IAF关于跨境认可的文件制定
IAF技术委员会正在基于现有的IAF GD3:2003《跨境认可指南》制定新的关于跨境认可的要求和指南。IAF GD3中关于认可机构在跨境认可中的合作的内容将分别放在IAF ML4和IAF MOU中叙述,前者适用于MLA成员认可机构,后者适用于所有IAF成员认可机构。IAF GD3中关于认证机构境外场所评审方式的内容将扩展为单独的IAF强制性文件《认可机构在跨境认可中对多场所认证机构的评审》。鉴于ISO/IEC 17011已规定了初次认可中要对认证机构所有关键场所进行现场评审,该文件主要是讲在认可周期中如何实施监督和复评,主要思路是要根据认证机构业务网络的具体情况(包括风险)制定认可周期内的评审方案,对认证机构业务网络内的场所(包括非关键场所)、人员和活动进行抽样。该文件考虑了远程评审和认证机构人员在家或移动办公的情况。
(10)认可机构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能力管理的评审
IAF制定的强制性文件《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依据ISO/IEC 17021:2011的能力管理的评审》将于近期发布。该文件首次对“能力”定义中的“预期结果”做出阐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ISO/IEC 17021的欠缺。从目前ISO/IEC 17021:2011宣贯效果来看,不同机构、不同的人对“能力”中的“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定义不尽相同,因此还有必要对审核员需要实现的结果,即审核报告、审核检查单的内容和质量提出详细要求,以建立一个衡量审核员实际能力的一致标准,从认证机构能力管理系统和审核最终结果两个角度去考量认证人员能力,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推动认证机构能力管理水平的提高,才体现了“能力”的定义。CNAS已根据该文件草案制定了CNAS-WI13-06《依据CNAS-CC01:2011第7章评审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能力管理及认可范围的作业指导书》,将在该文件正式发布后对该指导书进行修订。
该文件起草组对有人提出的“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和评价人员由谁来评价”的答复意见是:这类人员的能力不用再通过别人的评价来证实,而是通过其从事能力分析和评价工作的结果来验证。
(1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范围
IAF技术委员会正在制定关于EMS认证机构认可范围的指导性文件,目前正在对各认可机构使用的EMS认可范围分类方法进行梳理,例如美国ANAB的有关规定 、德国DAkks对EMS认可范围的分组等入。IAF还把这项研究工作扩大到OHSMS的认可范围分类。目前EA也在研究EMS认可范围的分组。
(12)IAF MD5修订
IAF技术委员会正在对IAF关于QMS和EMS审核时间的强制性文件IAF MD5进行修订,主要是纳入IAF技术委员会关于MD5理解的几个决议,以及局部文字调整以使意思更明确,主要有:把现场时间不得低于基准时间的80%改为不得低于计算所得时间的80%;把计算所得时间不低于基准时间的70%变成要求;调整了有效人数的定义和关于倒班工作时的审核时间的描述。另外多管理体系同时审核时对审核时间的考虑放在IAF新制定的关于整合管理体系审核的强制性文件中,MD5中不再描述。
(13)整合管理体系的审核
IAF制定的强制性文件《整合管理体系的审核》将于近期发布。该文件对多管理体系同时审核的关注点以及审核时间提出了要求。该文件原名为《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和整合管理体系的审核》,结合审核是指不同管理体系之间相互独立,只是放在一起审核;整合管理体系是指对不同管理体系的通用要素进行了整合,整合程度可以有高有低。会上经过讨论,认为结合审核可以看成整合程度为0时的情况,因此改名为《整合管理体系的审核》。
(14)复杂多场所组织的审核方法
IAF技术委员会正在研究起草对复杂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复杂多场所组织是指体系和过程分布在多个场所,因而不能简单地用IAF MD1给出的开根号抽样方法进行抽样审核的组织。例如航空业中的很多组织。起草组将从复杂多场所组织的类型和定义、该文件与IAF MD1及MD5文件的关系等方面着手进行研究。
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动态
PAC正在积极推进FMSM、ISMS、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以及人员认证四个新领域互认制度的建立。在今年6月在香港召开的PAC年会上,PAC正式启动了FSMS和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两个新互认制度的同行评审过程,计划在明年能够同第一批通过这两个领域同行评审的PAC成员认可机构签署互认协议,正式建立这两个领域的互认制度。ISMS和人员认证两个领域的同行评审将于明年启动,计划后年签署互认协议。
PAC现有的QMS、EMS和产品三个领域的互认制度及同行评审活动也在正常运转,并不断得到改进。去年, PAC对CNAS在QMS、EMS和产品三个领域的互认资格进行了同行评审复评,同行评审报告和结论在今年6月PAC互认集团会议得到所有成员一致批准,使CNAS的互认资格顺利得到保持。
在技术工作方面,PAC一方面紧密跟踪、参与和推动IAF各项技术工作,另一方面结合新互认制度的建立和现有互认制度的改进和同行评审工作的实施,积极开展相关技术问题研讨、成员认可机构间的实践比对和各类专题培训,特别是针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和新成员的培训,以提高认可机构对相关认可准则理解与实施的一致性和认可机构自身运作的一致性水平。CNAS在这些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PAC技术委员会根据CNAS提议,进行了对各认可机构实施认可评定方式的调研;去年在中国在CNAS协助下举办了有机产品认证认可标准培训;在今年6月香港年会期间,CNAS代表还受PAC委托对PAC新成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对PAC成员进行了ISO/IEC 17021知识培训。
三、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动态
ISO/CASCO与认证机构认可有关的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最新动态如下:
1.人员认证领域:
已完成对ISO/IEC 17024《合格评定――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的修订,ISO/IEC 17024:2011已发布。
2.产品认证领域:
ISO/IEC 1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要求》的FDIS阶段即将结束,将于今年发布。
ISO/IEC 17067《合格评定――产品认证基础和产品认证制度指南》正处于DIS阶段,计划明年发布。
3.管理体系认证领域:
已启动对ISO/IEC 17021:20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的修订,第一次修订工作会议将于今年11月召开。本轮修订主要针对ISO/IEC 17021:2011中来自原ISO/IEC 17021:2006的内容,将考虑CASCO发布的对2006版若干条款的解释以及国际上在ISO/IEC 17021理解与实施的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工作计划在2年内完成。
与ISO/IEC 17021配套的几个技术规范:
l ISO/IEC TS 17022:2012《合格评定――管理体系第三方审核报告内容要求和建议》已发布。
l ISO/IEC TS 17021-2:2012《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第2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的能力要求》已发布。
l ISO/IEC TS 17021-3《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第3部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的能力要求》正在制定中,目前正在委员会草案表决阶段,计划于明年发布。
l ISO/IEC TS 17023《合格评定――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确定的原则和指南》正在制定中,于今年8月召开了第一次起草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