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认证机构认可工作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12-11-16  文章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2年认证机构认可工作情况介绍


  今年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成立的十周年,在今年的认证机构认可工作报告中将对十年来认证机构认可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进行回顾,对2012年年初至今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探讨今后开展认证机构认可工作的重点。


一、认证机构认可的十年回顾


(一)认证机构认可概况


1.建立统一的国家认可机构


  我国的认证机构认可发展经历了分散管理阶段、集中管理阶段和统一体系三个阶段。


  2002年7月,结合认证认可国际形势和国内实际发展状况,相继整合成立了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和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三个认可委员会。2002年8月20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在人民大会堂宣告成立,我国统一认可机构的法律实体平台正式建立,标志着我国建立集中统一的认可体系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2002年至2004年,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业务、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CACOB)业务、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SC)业务相继并入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 ,2004年,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调整了内设机构,整合认证机构认可业务流程和认可规范文件体系。


  出于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国际组织的要求,2006年3月3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成立,开始以统一的认可机构名称、统一的认可徽标开展各类合格评定认可工作。CNAS的成立是根据国际国内认证认可工作发展的形势和趋势,经过广泛深入的研究后做出的战略决策,是我国认可事业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认可事业踏上了统一的国家认可组织体系的发展平台。为进一步提升认可体系的整体效能,推进我国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工作可持续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也更有利于形成合力,共同发展,确保认可体系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提高我国认可工作在国际和国内的影响力。


2.认可的认证机构与领域的增长


  经过十年的发展,认可的认证机构从79家增加到128家。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从67家增长至86家,增长率为2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从58家增长至81家,增长率为40%;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从45家增长至78家,增长率为73%;自愿性产品认证机构数量从27家增至35家,增长率为30%。在2006年,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业务范围总数为1991,现已增长至2147,增长了7%;认可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业务范围总数为1445,现已增长至1814,增长了26%;认可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业务范围总数为1754,现已增长至1957,增长了12%。


3.认证证书数量的增长


  自2002年以来,经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业务领域证书数量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三大领域认可的认证证书总数从2002年的78689张增长到292768张,增长了3.7倍。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从75755张增长至206834张,增长了2.7倍;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从2803张增长至51981张,增长了18.5倍;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从131张增长至33953张,增长了259倍;经认可的自愿性产品认证的证书数量从2004年的4953张增至9911张,增长了2倍。经统计,2012年现有认可领域共颁发认证证书数量达到了631629张(截止2012年6月)。


(二)新认可制度的建立和标准的转换


  为了适应国际认证认可的变化趋势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逐步引入和建立新的认可制度来丰富自身的认可体系。


  2001年4月颁发了首张通信业质量管理体系(TL9000)认证机构认可证书,现今已有5家认可的通信业质量管理体系(TL9000)认证机构,共颁发54张认证证书。


  2003年11月颁发了首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证书,现今已有29家认可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共颁发5186张认证证书。


  2003年11月颁发了首张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证书,现今已有21家认可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共颁发7694张认证证书。


  2003年12月颁发了首张张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机构认可证书,现今已有3家认可的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机构,共颁发16张认证证书。


  2006年1月颁发了首张人员认证机构认可证书,现今已有33991名质量管理体系注册审核员(含实习),11535名环境管理体系注册审核员(含实习)。


  2007年9月颁发了首张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现今已有14家认可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构,共颁发认证证书323张。


  2008年7月颁发了首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证书,现今已有10家认可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共颁发60张认证证书。


  2009年5月颁发第一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证书,现今已有5家认可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共颁发认证证书721张。


  其他新认可领域认证机构的发展还包括:服务认证机构2家,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机构1家,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机构1家,森林认证机构1家。


  在标准的转换方面,GB/T24001-2004版的转换已于2006年5月完成。GB/T19001-2008版的转换工作已于2010年9月15日全部完成。GB/T22003-2008版转换工作已于2011年底全部完成。



(三)认可约束机制的发展


1.专项监督工作


  CNAS自2006年起开始实施对认证机构的专项监督评审,是不同于例行评审的新型监督方式,并具有评审重点突出,灵活度高,以及突击性强的特点。几年来专项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并逐渐成为CNAS对认证机构进行非例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发挥着提高认可约束力和认可有效性的重要作用。


  专项监督工作开展6年以来,CNAS共对47家认证机构总部、7家分支机构及30家办事处实施了专项监督评审;对12家获证企业进行了跟踪验证;与18名审核员、10名技术专家进行了面谈。通过专项监督CNAS撤销了一家机构的认可资格、暂停了7家次认证机构的认可资格、对4家机构进行告诫、并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联动对8名违规审核员进行了暂停或撤销审核员资格的处理。


2.分级管理制度


  CNAS自2007年开始对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进行试点,自2008年开始正式实施,至今已完成了4轮。


  四年来参加分级评价的机构数量稳中有增,2008年参加评价的机构79家,2011年增加到85家。从四年的评价结果看,机构数量分布两头大中间小,即B级机构占大多数,A和C级的占有少数。年度A级最多的机构数量18个,最少10个,平均14个;年度C级最多的机构数量7个,最少3个,平均5个。四年来A级的机构有所增长,说明分级管理制度促进了认证机构的良性发展,机构进一步加强自律,持续改进效果明显,降低了认可风险。C级数量较少,其评价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分级管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的方面:


  通过对认证机构的分级评价,对A级的机构信任管理,对C级的机构加强管理,增强了认可管理的针对性,使得CNAS评审资源更多地用于薄弱机构的监督,使认可有效性和认可管理水平有一定的提升;而评价标准对风险点的明确,可以引导机构予以充分关注,促进机构加强自律,提高管理能力,使其更大程度地满足认可规范要求,从而降低认可风险;另外,分级评价标准中设定了认可管理评分标准,包括认可费用的缴纳情况、认证信息的报送情况以及见证项目的提供情况,通过这些条款的设置,提高了认证信息报送的及时率和认可收费的完成率;CNAS还通过现场评审和日常管理等各个渠道获取客观和全面的信息,依据分级评价标准对机构实施分级评价,增强了评价结果的可信度、真实性和客观性。促进了政府及相关方对认可结果的采信;一些机构将获得A级作为年度工作目标,针对分级评价标准条款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且与员工绩效工资挂钩,提高了员工向A级目标努力的积极性,进而促进了认证机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分级管理还增强了认证机构的风险意识,促进认证机构积极研究所认证组织的风险级别问题,从而降低认证风险,提高了认证有效性。
为了更好地开展分级评价工作,CNAS曾于2011年对分级管理制度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今后CNAS将继续重视分级评价,不断提升分级评价制度的科学性,使认可机构和认证机构都从中受益。


3.“红、黄线”的警示机制


  CNAS于2007年发布了EC―016:2007《不予受理认证机构认可申请和暂停、撤销认证机构认可资格有关规定的说明》(又称“红线、黄线管理办法”),明确“红黄线”警示机制,在发布当年就有88家认证机构查出了涉及“红黄线”条款的问题:71家认证机构发现存在有问题的档案4267份;22家认证机构暂停企业认证资格718家;24家认证机构撤销企业认证资格1107家;还有2家认证机构注销了企业认证证书211份。之后,认证机构按此要求加强对获证组织的检查控制,并建立一套日常警示机制,细化和明示认证机构不能触犯的底线,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为了提高该项措施的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CNAS在2009年对红黄线措施进行了改进,并作为提高认可有效性的一个重要的整改项目,对CNAS的EC-016文件进行修改,增加了“告诫”和“暂停提前恢复”两项处理方式,使该项措施实用性更强,管理更加人性化,能够更好地促进认证机构改进完善。


  2011年CNAS对RC02文件进行了修订,将CNAS-EC016相关要求纳入到CNAS-RC02文件中,使得相关要求更加明确和细化,便于理解和掌握,增强管理措施的科学性。



4.确认审核


  为弥补常规认可监督方式的不足,充分发挥认可约束作用,提高认证有效性,CNAS于2008年初启动了确认审核的研究工作,随着研究的深入,逐步完成了试点、扩大试点并于2011年正式开展了对认证机构的确认审核。


  确认审核是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监督活动的一种方式。认可机构通过直接对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运行及受审核过程进行现场验证,评价认证机构认证审核活动的符合性、有效性。获证组织的现场验证主要对获证组织管理体系符合性、有效性的关键点进行验证,不是重复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通过确认审核活动,一方面可以了解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运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认证机构认证审核活动的有效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提高认证认可有效性,促进认证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了解获证组织对认证机构认证审核工作的满意程度和对认证、认可工作的需求和期望,进一步寻找认证认可工作改进空间。


  通过四年的试点和实施确认审核工作发现,近两年来由于获证组织体系未实际运行,严重不能满足基本要求的比例持续下降;获证组织对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的认知及重视程度所有提高;认证机构审核员严重违规的现象不断减少,机构出现的诚信问题有所减少,确认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逐渐从诚信性问题向有效性问题转移。


  确认审核工作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CNAS将继续加强确认审核的力度,将非例行监督的重点放在管理能力弱、认证风险较大的机构上,重视确认审核与专项监督两种非例行监督方式的配合,不断完善确认审核制度,促进认证认可有效性的提高和良性发展。


5.重大事故核查


  为了提升认可管理、认可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CNAS于2011年初建立重大事故核查机制,即每月安排专人核查安监局、环保部等网站,并时时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的发生重大事故组织,获得经CNAS认可的认证证书情况,以便及时有效处理。CNAS对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获证组织所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度重视,要求在发现的第一时间通知到领导层,并以例行评审、专项评审等方式予以持续重点关注。对于核查出某认证机构的获证组织发生重大事故,而该认证机构未上报的,通过认证机构分级管理办法进行认可监管,以加强认可管理的有效性。需要指出的是,建立重大事故核查机制的目的不在于核查已发生的事故,而是核查事故与认证的关系,以便及时处理并在将来进行防范,一旦发现问题,采取应急措施予以控制,从而有效控制事故对认证机构的影响。


6.申、投诉的处理


  CNAS专门制订了《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投诉处理程序》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果作业指导书》以规范对申、投诉的处理,并设立了专门的处室来具体负责,以专项调查的方式认真对待每一项申、投诉。参与调查的人员,必须是具有资质的评审员,强调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综合能力。


  对于专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CNAS依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进行处理,并在例行评审中予以关注。2006年至今,CNAS共收到对认证机构的投诉78项(截至2012年6月),其中受理了41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37项;要求机构整改的有24项,共对1家认证机构进行了告诫,暂停了1家认证机构的认可资格,撤销了1家认证机构的认可资格。


(四)参与国际组织,提高国际地位


  CNAS一直重视与国际组织及国际同行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始终将国际合作与互认摆在重要的位置,通过建立国际化和中国化相结合的中国认可体系,走出了国际化和中国化相结合的认可发展之路。


1.与国际组织的互认


  CNAS(原CNACR)早在1998年加入了IAF质量管理体系(QMS)互认协议,2004年CNAS(原CNAB)加入IAF环境管理体系(EMS)互认协议,2008年,CNAS加入IAF产品互认协议。至2008年,CNAS实现了加入全部国际和区域多边互认制度的目标,为中国认证结果取得国际承认搭建了能力信任的平台。我国认可的认证证书成为许多国家进口相关产品的有效凭证。


  2007年和2011年,CNAS顺利通过了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同行评审组对我国认可工作的评审,持续保持了互认资格。评审组对CNAS认可体系的有效运作给予了高度赞扬,对CNAS人员的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表明我国建立的国际化和中国化相结合的中国认可体系的设计完全符合国际要求,运行规范,结果可信。


2.参与国际组织工作


  我国先后有9名认可机构代表担任了国际和区域认可合作组织或国际标准化组织不同层次的领导职务,目前中心仍有5名代表分别担任着IAF副主席以及国际/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主席/副主席、同行评审组长等领导职务。CNAS代表直接负责主持了IAF和PAC产品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制度的建立工作,主持推动了备受关注的IAF跨境认可政策的深入落实并建立了IAF监督各国认可机构跨境认可的专门机制,主持制订了IAF互认制度的新结构体系及相关的政策程序,为国际和亚太区域认证认可制度的创新发展,加强相关认证认可工作的国际协作和监督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还作为召集人负责牵头起草一份ISO合格评定国际标准文件,实现了我国在合格评定领域牵头起草ISO国际标准文件“零”的突破。CNAS还将按照“国际跟踪、技术研究、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国际人才培养。


3.双边协议与国际合作


  2008年和2010年,在胡锦涛主席访问希腊和乌兹别克斯坦期间,中希和中乌分别在两国领导人见证下签署了认可双边合作协议。从2002年至今,CNAS共与英国等6国认可机构签订了跨国认可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及中日韩三国认可机构CNAS-JAB-KAB合作谅解备忘录,为开展双边合作和交流提供了平台。


  CNAS积极开展与国外认可机构联合评审,派员协助国外认可机构在华评审项目,应国外认可机构要求确认CNAS评审报告等活动,尽责履行了国际协议。CNAS每年答复进口国贸易相关方关于认可结果的问询近百份,在产品出口过程中促进国外相关方对中国出口方出具的认可的合格评定结果的承认和接受,为中国产品出口提供了帮助。


  CNAS还在配合中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签订电子电器产品合格评定合作协定,配合认监委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签订承认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结果协议,适应美国政府部门“能源之星”认证要求,发挥了认可国际互认的作用。


4.提升国际影响力


  CNAS积极承办各层级的国际会议和活动来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2007年CNAS与国际认可论坛(IAF)共同举办了“国际认可•中国日”活动,2010年成功承办了IAF/ILAC国际认可组织2010联合年会,向国际认证认可界集中展示了中国认证认可发展取得的成就。


  在区域组织层面,CNAS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承办了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技术培训和有机认证机构认可评审员/工作人员培训,为区域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CNAS还与日本认可机构(JAB)和韩国认可机构(KAB)建立了中日韩三国认可机构年会制度,中日韩三国轮流承办年会,互相交流自身认可机构的发展近况,跟进国际认可发展的最新趋势,研讨在认可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至今中日韩三国认可机构年会已成功举办了八届。


(五)服务认可对象


1.专业委员会的改革


  2006年CNAS成立时,同时保留了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农产品认证、人员认证机构、信息安全认证机构等9个委员会为CNAS认证机构专业委员会。截止到2010年,第一届CNAS认证机构专业委员会来自不同认可相关利益方的43名委员圆满地完成了任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一届专业委员会多次组织召开专业技术研讨会,认真审议《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构认可方案》等五份认可规范文件;积极参与对《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认可工作发展“十一五”规划》献计献策等,多视角、多方位地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为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0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第二届认证机构专业委员会完成了换届改选。为了更好地服务认可对象,改选的主要变化是由CNAS认可服务对象作为委员会主体(主任委员单位全部由认证机构担任),负责CNAS认证机构认可管理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跟踪国际动态,开展相关领域技术知识培训及提出改进建议等工作,以发挥认可服务对象在CNAS认可技术领域中的研究能力和专业支撑作用,使CNAS制定的各项规范更具可操作性。


  目前,CNAS认证机构专业委员会设有: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农产品、人员、信息安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认可管理等11个认证机构专业委员会,其中有28家认证机构的41位代表参加到相关专业委员会工作活动中,占委员总人数的45%。


  现经过两年多的运行,两届委员会实现了平稳过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第二届认证机构专业委员会依据CNAS-J08《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根据“CNAS认证机构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共完成81项工作任务,组织召开19次工作会议,审议了《森林认证机构认可方案》(CNAS-SC23:2010)等11项认可规范文件;编制6篇论文,举办3次专业培训,设立2项科研项目,组织1次调研,1次走访等活动,使CNAS认可服务对象深入参与CNAS认可技术领域研究工作,高效发挥专业委员会技术支撑作用。


2.搭建平台,促进沟通


  CNAS自2007年发布EC―016:2007《不予受理认证机构认可申请和暂停、撤销认证机构认可资格有关规定的说明》(又称“红线、黄线管理办法”)后,为认证机构提供了相关培训,帮助认证机构理解“红黄线”警示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之后CNAS还陆续为认证机构提供了认可规则、认可准则、新版标准、以及标准转换相关的各类培训,并不断扩大培训的覆盖面,采取多样化培训形式,强调培训的效果,力求为认证机构解决实际问题。


  近年来,CNAS还定期召开认证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议,建立了CNAS和认证机构高层管理的沟通平台,直接了解认证机构的需求,听取认证机构对CNAS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服务认可对象提供了思路。今后CNAS还将不断扩大认证机构座谈会的规模,逐渐从在京认证机构涵盖更多外地的认证机构,使认可机构和认证机构相互交流的平台更加广阔。


3.组织一致性研讨


  为了发现和解决认证机构认可评审和认可管理中长期存在的不一致问题,有效提高认证机构认可评审和管理的质量,提高认可有效性,CNAS于2009年发布实施了《认证机构认可评审工作质量控制管理机制》和《认证机构认可发现和解决问题管理机制》。自当年起,CNAS每年组织召开两次“认证机构认可评审一致性研讨会”,根据各阶段认可评审工作的关注重点,整理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对新开展的认可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研讨认可评审的技术难点、对认可规范的理解等影响评审一致性的问题等。


  在该机制的保障下,每次研讨形成的一致性意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布所有评审员,要求评审员评审时遵照执行;在认证机构认可年会及相关座谈、研讨会上,会议纪要作为会议资料发放给认证机构,帮助认证机构更加准确地理解认可规范的相关要求,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4.吸收认证机构人员参与科研活动


  CNAS自2007年开始,针对认可活动中的重要技术问题采用科研立项的方式进行专题研究。通过科研立项方式研究解决认可工作中相关技术难题,加强了与认证机构及相关专业机构的技术交流。自2007年至2011年,CNAS自主立项研究的与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相关科研课题20项,其中19项研发工作邀请认证机构参与,共有34家认证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认证机构推荐的技术人员130余人次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到CNAS科研项目研究中来。


  在2011年的科研工作中CNAS进一步鼓励认证机构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2011年批准的立项课题中认证机构除了作为合作单位参与课题研究外,还有3个项目是由认证机构来牵头组织研究。


(六)完善自身建设


  在自身建设方面,CNAS扎实做好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对认可制度进行评价和改进,整理认可规范文件框架,建立了领域工作组制度、质量分析制度和业务线制度等工作机制,完善了自身认可管理水平并提高了管理效率。


1.基础研究


(1)认可的本质和作用


  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点内容,CNAS在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对认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后,展开了对认可本质及其作用的研究,以达到对认可统一一致的理解。CNAS组织人员研究了国际上有关认可的相关概念与定义以及对其本质与作用的理解,梳理了相关国际和/或国家标准以及国家相关法规中有关认可的定义,结合国际合格评定认可实践的惯例和中国国情特点,阐述了认可的本质和作用。作为研究成果,CNAS编著了《认可本质与作用》一书,加强对认可的宣传和知识普及,澄清对认可的模糊认识,理解认可的核心价值,进一步促进认可工作的持续发展。


(2)认证制度体系表


  CNAS为了解决新认可制度的界定与研发问题,自2010年开始研究制定了《CNAS认可制度体系表》,将认证机构认可制度划分为基本认可制度、专项认可制度和分项认可制度三个层次。


  在基本认可制度层面,均以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为依据,分别建立认可制度,如管理体系认可制度是以国际标准ISO/IEC17021为依据建了的基本认可制度;在专项认可制度层面,均以基本认可制度为基础,以国际认可合作组织特别确认的行业特定国际标准、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作为合格评定制度所有者规定的专门要求为依据制定为依据,分别建立专项认可制度,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制度是以国际文件IAF MD1-MD5为依据建立的专项认可制度;在分项认可制度层面,均以专项认可制度为基础,以国际认可合作组织特别确认的行业特定国际标准、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作为合格评定制度所有者规定的专门要求为依据,分别建立分项认可制度,如电讯业质量管理体系(TL9000)认证机构认可制度是在专项认可制度的基础上,依据电信供应商卓越质量论坛(QuEST Forum)的要求,制定的分项认可制度。在上述三个层面,凡依据新标准或新要求建立的认可制度,都被视为新认可制度。CNAS目前共有认证机构认可的基本认可制度4项,专项认可制度12项,分项认证制度18项。


(3)认可规范文件体系框架


  CNAS还梳理了认证机构认可规范文件体系框架。现今CNAS认可规范从文件上划分为四类:认可规则――明确了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认可准则――规定了认证机构应满足的要求,体现了认可活动的主要技术要求;认可指南――为认可准则的内容要求给出指导;认可方案――针对特别领域或行业,是对认证机构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可指南的补充。通过评估表明,目前的认证机构认可规范文件体系覆盖了现有各领域认证机构认可活动,认可规范对认证机构要求保持与标准/国际组织文件要求的一致性。


2.领域工作组制度


  为了对各个认可活动领域保持全方位的持续跟踪研究,充分调动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2008年起CNAS建立实施了认可业务领域负责人/领域工作组的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认可领域负责人和领域工作组的工作机制,提高领域工作组的运行效率,2012年上半年CNAS修订了领域工作组的管理办法和作业要求。CNAS结合对领域工作组运行要求的调整,同时将认证机构认可领域工作组的组别划分进行了复核调整。调整后的领域工作组分为专业组和协调组两个层次,其中专业组通常跟踪研究某个特定行业或某类具体认可活动适用的认可制度,协调组侧重对相近或相关专业组共用技术信息进行跟踪研究与沟通协调。目前,CNAS认证机构认可业务共划分为32个领域工作组(其中协调组4个,专业组28个)覆盖了CNAS认可制度体系表中所有已开展的认可活动,也覆盖了近期CNAS准备开展并保持重点跟踪研究的认证机构认可活动领域。


3.质量分析制度


  为了反映认可质量状态,分析查找问题,提高认可工作质量,促进认可事业发展,CNAS在2011年全面开展了质量分析活动,从最终质量、过程质量和结构质量3个方面对质量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概括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对已采取的措施和成效进行了评价,最后对认可质量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了措施和建议,并形成了《认可质量分析报告》。2012年CNAS已建立常态化机制来落实质量分析工作,落实到人负责以季度为单位报送最新情况,分析和总结认可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开始常态化、制度化地进行认可质量分析和风险评估。


4.应用技术的研究


  截止至2012年上半年,CNAS承担的与认证机构认可技术有关的科技部、质检总局科研项目及CNAS自主立项科研项目中,已经有10个项目完成了验收。


  这些科研项目的研究输出丰富了CNAS认证机构认可制度体系,改进提高了CNAS在认证机构认可活动领域的技术管理能力。例如:通过科研项目研究完成了GMP认证机构认可制度、HACCP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制度、森林认证认可制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等多项认可制度研发并已投入应用,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研发也已于2012年上半年完成。通过科研项目研究建立并完善了对认证机构的分级管理工作制度、通过与认证机构共同研究先后发布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编制之南》等8项指导认证机构业开展认证活动的技术报告。


5.业务线的工作机制


  CNAS形成了认证机构认可业务流程管理机制来研究和解决新开展认可领域和需要改进的认可领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业务处室之间的技术问题和职责问题,研究认可管理政策和战略。自2009年开始,业务线工作有序展开,至今已研究解决了多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保障了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线工作的顺畅、高效进行。


6.信息化建设


  CNAS紧跟时代的步伐研发各类信息化管理系统,节省了资源,节约了管理成本,并提高了效率。2006年,CNAS中英文网站开通;2007年CNAS开发建立了认证机构信息通报系统,以保障认证机构能及时、准确、规范地向CNAS报送相关信息,提高CNAS的认可管理效力。之后该系统与国家认监委的相应信息系统整合,从而更加方便了认证机构的信息报送工作;2007年,CNAS开始新版业务管理系统的整合和开发工作,2008年,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管理系统正式启用;2010年,在认证机构认可业务领域推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初步建立了办公自动化系统。CNAS还在不断优化这些信息化管理系统,以适应不断增长的认可业务。


二、2012年上半年认证机构认可工作完成情况


  2012年CNAS侧重提高了有机和农产品认证机构的例行评审的力度,加强评审质量控制水平,通过例行评审和转换评审的方式做好各项转换工作,并从加强认可约束,为认证机构提供服务,开展好委员会工作等方面,稳步实施认可工作。


(一)认可评审工作完成情况


1.认可评审完成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CNAS共对96家认证机构实施了评审;共派出346个评审组,总计评审1586人日。其中:文审83个评审组,148人日;现场评审98个评审组,1049.5人日;见证评审165个评审组,388.5人日。完成监督项目(领域)268个,复评项目(领域)146个,初评项目(领域)17个,扩关键场所3个,扩大认可领域9个,扩大业务范围(领域)48个。


2.已认可的认证机构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共有128家。按照认可的领域划分为:质量管理体系(QMS)认证有86家,其中通讯业质量管理体系(TL9000)认证有5家,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47家,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10家;环境管理体系(EMS)认证有81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认证有78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认证有29家;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有1家;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有1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认证有5家;产品认证有58家,其中常规产品认证有35家,服务认证有2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有14家,有机产品认证有21家;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SPCA)有3家;人员认证有1家。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类型合计有8635个,其中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类型合计有6785个。


(二)认可转换工作


1.CC01转换


  为了开展好转换工作,CNAS在定期召开的认可评审一致性研讨会和认可评审方式改进研讨会中,集中研究和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如技术领域的划分原则,如何做出评审报告结论,如何依据CC01:2011进行见证评审等。


  为了更好地了解认证机构在CC01转换上遇到的难点问题, 2012年,CNAS针对所有已认可认证机构组织了2次关于CC01转换的培训研讨,与认证机构进行直接的交流,采取讲座、研讨、经验介绍等方式,加强认证机构之间、认证机构与认可机构间的沟通与联系,为CC01-2011版转换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截至2012年6月30日,CNAS已完成13家QMS认证机构、14家EMS认证机构和11家OHSMS认证机构关于CC01-2011的转换评审,按照转换方案,还有73家QMS认证机构、67家EMS认证机构和67家OHSMS认证机构的转换评审需在2013年2月1日前完成,今年下半年将是完成转换任务的关键时期。


2.ISMS转换


  认可准则CC17《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于2012年1月完成变更并对外公布,2012年4月,CNAS对外发布了SC18《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开始接受认证机构关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认可转换申请。截至2012年6月30日,已完成一家认证机构的转换,其他四家机构正在转换评审过程中。


3.OHSMS转换


  为了开展好OHSMS转换评审工作,CNAS于2012年3月7日发布了EC034《认证机构依据GB/T28001 -2011实施OHSMS认证的认可转换说明》,完成了相关认可评审员、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的编制,明确了认可评审要点。3月7日起CNAS开始受理满足文件中有关条件的OHSMS认证机构的转换认可申请。目前,已有7家认证机构正式申请该标准的转换评审。至2013年12月31日,共需完成78家认证机构的转换工作。



(三)新开发的认可领域


  随着CNAS 发布SC17《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自2012年5月1日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起, CNAS开始受理HACCP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申请。 CNAS将在2012年年底前开始受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申请。


  目前,CNAS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与专项技术工作中涉及新领域认可制度研发的还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TSMS)认证机构认可制度、温室气体(GHG)审定/核查机构认可制度、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SCSMS)认证机构认可制度、低碳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等。随着CNAS各项研究工作的不断推进,将有更多的研究成果服务于认证机构认可活动。


(四)认可约束及认可有效性


  2012年CNAS继续以开展认可风险分级管理、研究和开展确认审核、对认证机构进行专项监督、运用重大事故核查机制等办法相结合,发挥认可约束力作用,提高认可的有效性。


1.认可风险分级管理


  2012年上半年完成了2011年未评价完的31家机构和2012年的部分机构的分级评价。2011年应参加评价的机构为85家,实际完成85家,其中A级18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21.2%;B级61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71.8%,C级6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7%。由于2011年分级管理制度的改革,增加了连带扣分的规定和对有关要求进行加严,使得今年的评价结果与去年相比C级机构比例有所上升。


2.确认审核、专项监督、以及申、投诉的处理


  2012年CNAS多次召开确认审核技术研讨会,总结在实施确认审核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并对部分评审员进行了培训。2012年共对6家认证机构开展了确认审核工作,对39家企业实施了现场验证。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CNAS没有请求地方局给予帮助,而是独立实施确认审核。这一进展离不开认证机构的积极配合。在确认审核的实施进程中,遇到困难直接和认证机构联系,得到了认证机构的重视和支持。一些认证机构在合同中与企业明确有关确认审核的要求,使这项工作开展得更加顺利。


  在专项监督方面,已完成了5家认证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申、投诉的处理方面,截至2012年6月底,CNAS共收到对认证机构的投诉9项,其中符合受理条件的有7项,经过调查核实要求有问题的认证机构进行整改的1项,对1家认证机构进行了告诫。


3.重大事故核查


  2012年1月至7月共有29家带CNAS认可标志的获证组织发生了重大质量、安全、环境、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涉及21家认证机构;其中只有8家认证机构通过自查发现其获证组织发生事故/事件后,主动通报CNAS的,仅占涉及事故/事件认证机构的32%,其余均为CNAS核查发现后通知机构进行调查处理的。金属制品、建筑和化工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依然是获证组织中发生事故较高的行业,占事故组织数的 48.3%,其次是食品、药品行业,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的特点是发生事故行业相对集中。


(五)培训和技术交流


1.CNAS-CC01:2011转换宣贯班


  2012年6月和8月,CNAS组织召开了两期CNAS-CC01:2011转换培训研讨会。共有来自约90家认证机构的15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重点针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1:2011)转换工作的相关问题,邀请CNAS相关负责人及参与CC01转换评审工作的评审员就CC01转换的相关文件要求、转换准备工作要点、评审把握尺度等问题进行介绍,组织代表们就CC01转换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还邀请了部分代表介绍进行CC01转换工作的经验。宣贯班得到了代表们的积极响应和好评,认为宣贯班的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实用,希望CNAS今后经常组织此类活动。


2.认证机构信息通报员培训


  由于国家认监委“获证组织基本信息通报系统”升级改造,为了保证新信息报送系统的顺利上线,2012年6月和7月,分别在深圳和北京举办了认证机构信息通报员培训沟通会。来自120余家认证机构的200余名信息通报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家认监委和CNAS公布了近一年认证机构信息通报的情况,强调了CNAS对认证机构信息通报工作的制度要求及处理方式,讲解了各项报表的填报要求,解答了机构信息通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委员会工作


  CNAS继续积极开展技术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工作,以更大程度的发挥认可委员会协调和引领的作用。


1.技术委员会工作


  2012年2月20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第二届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听取并审议了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与2012年工作要点,并决定2012年下半年针对认证认可采信及审核记录等技术问题开展相关调研活动,形成结果报告。经审议,委员们同意CNAS第二届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的专业委员会2012年工作计划,并在2012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关注和引导专业委员会的发展。会上还听取了CNAS秘书处对2011年委员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CNAS认证机构专业委员会调整情况,并由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通报了认可对象对CNAS满意度调查情况。


2.专业委员会工作


  2012年上半年,CNAS组织召开“CNAS认证机构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会议上对目前认证机构专业委员会设立的合理性、今后设立的原则等专业委员会发展方向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2012年上半年,CNAS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专业委员会分别召开了技术研讨会,确定本领域的认可技术难点,加以深入研究;积极跟踪相关领域的国际发展动态,分析对我国相关领域认可工作影响;介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等内容;CNAS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专业委员会审议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两份认可规范文件。


  2012年CNAS认证机构专业委员会整体工作情况较往年比较,工作进展有所提前,工作内容有所增加,工作方式更加多样化,委员们愿意从本专业角度出发,为我国认可事业贡献力量。


三、今年下半年以及明年的重点工作


(一)认可评审工作任务重大


  随着认监委对认证机构的分支机构审批量的增大以及认证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对新设关键场所进行认可申请的增多,CNAS将会增加大量的关于认证机构分支机构的认可评审工作量。CNAS拟研究更加简化和高效的评审方式以满足集中且大量的评审工作。


  之外还有CNAS-CC01:2011转换,ISMS、OHSMS转换评审,新开展的认可领域申请的受理等,都将是接下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


(二)做好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48号)、《关于印发<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78号)以及认监委《关于开展认证认可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国认法[2012]47号)等文件的要求,CNAS成立了“认可工作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认可工作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方案》。


  根据方案,今年下半年将进入该项活动的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阶段: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安全风险,要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处置;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认可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教育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成效。


(三)新认可制度的建立实施与标准转换


  CNAS将继续重视应用技术研究,做好能源管理体系、低碳产品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TSMS)认证、温室气体(GHG)审定/核查等新认可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做好ISO/IEC 17065标准转换的准备工作,以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在认可规范中的贯彻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认可技术服务


  CNAS将进一步加强认可技术服务,继续组织开展新认可制度、转换制度以及规范文件的宣贯与培训;组织一致性研讨;积极开展专业委员会活动,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专业支撑作用;进一步开展认可技术研究工作,完善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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