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组讨论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2-11-16 文章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第三组 讨论情况报告
一、为控制认可质量安全风险,认可机构应主要在那些方面对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监管
1. 在对认证人员的能力进行评审方面,不能仅限于资料评审,而应采取更多的方法,真正对能力进行评审;
2. 在保证评审的有效性方面,“审核方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很重要,认可评审应加强对“审核方案”的评审;
3. 认可评审应加强对“审核过程”的监管。减少办公室评审时间,增加现场见证评审的时间。
二、在认证领域,存在哪些不诚信的现象,对认证质量安全造成什么样的风险,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予以控制和防范。
讨论认为,行业不诚信现象范围很大,突出的有两个方面:
1. 是认证组织方面,包括其非预期的不诚信(如组织人数、法律法规、检验/评价报告、内审/管理评审等);
2. 是认证机构方面,包括认证人员能力信息和能力证实证据的虚假,现场审核活动不符合要求(如人日数、不到现场、审核走过场、不关注关键场所等),信息通报不真实等。
应采取的措施包括:
1. 认证机构自身应弱化过度商业化的经营行为,加强道德修养,强化法律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做负责的机构。
2. 应加大行政监管、认可约束及行业自律的处罚力度。
三、在认证机构的审核和认证管理活动中,主要存在哪些影响认证质量安全风险的情况,应采取什么措施加以控制。
总体来讲,认证机构在审核和认证管理活动中,存在符合性,充分性及有效性的风险,其表现形式各种各样,如认证机构系统性管理不够,认证人员的管理和技术能力不足等。
应采取的措施包括:认证机构应注意实施系统性管理,注意认证人员能力的保障,队伍建设,改进审核程序,认真实施过程监控,做好后续评价;对获证组织实施分级管理,对小企业进行项目分析,区别对待;加强认证技术开发与研究等。对有机认证,提高非例行检查和抽样检测的比例等。
认可机构应在认证机构人员管理和机构系统性管理方面加强评审,引导认证机构注意提高。应从认可角度,在认证客户流动管理方面发挥作用,营造认证机构注重管理的公平性环境。如对认证结果 外部信息的获取验证其公正性和有效性,对暂停/撤销认证组织的流向予以关注等。
四、行政监管和认可的约束各自的作用是什么?如何做到有机的结合,促进认证机构更好的发展。
讨论认为,行政监管是对认证机构遵守法规(程序性公正)情况的监管,认可约束是对认证机构能力的符合性的评价,两者均对认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行政监管应与认可约束有机结合,协调一致。行政监管的标准和尺度应规范统一,检查内容尽可能量化,尽量不涉及技术问题。可考虑将认可机构的确认审核与行政监管结合实施,以发挥更大作用。
五、对认证机构认可的下一步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如关键场所确定、评审的一致性、为认证机构服务等方面。
1. 认可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与认证机构的交流,如与认证机构一起进行认可评审一致性的研讨;
2. 认可机构应在行业知识共享方面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如在如何管理好技术领域,保证认证人员能力;专业审核作业指导书的编制;良好认证管理实践交流等方面组织认证机构共同研讨,分工协作,以利共同提高;
3. 认可委的各个专业委员会应吸纳行业的高水平的认证人员参与,而不仅是机构的领导参与;
4. 有些是需解决的认证技术问题,应及时得到解决,希望有一个明确的沟通解决渠道,如有机认证是否每批产品均需要检验、认证组织的产品发生变化、反季节产品等如何实施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