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体系简介 |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09-05-15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NAS的性质与定位 国家级: 2006年3月31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国家认监委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依法设立的唯一合格评定国家认可机构。 专业性:我国认可体系组织结构公开透明。认可委员会组织机构总体上包括决策层和执行层两个层面。 认可委员会决策层包括:认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最终用户委员会等六个专门委员会,以及三个技术委员会下设的33个专业委员会。目前委员总计900多人,参与对认可制度运行的总体管理、监督和技术支持,包括各项认可规则、认可准则等认可规范文件的制订与审批等工作。委员会还聘请了九名院士作为资深顾问。此外,截至2008年底,来自社会各个专业领域的专家4000多人作为兼职认可评审员或技术专家,参与对相关合格评定机构的技术评审工作。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作为认可委员会的秘书处,负责日常运行,是执行层。通过认可委员会的组织体系,有效形成了“统一体系、共同参与”的认可工作体制。 信用类:认可是在全球市场传递信任的纽带和桥梁,认可的使命是确保相关方对合格评定的能力建立和保持信心。 服务型: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提供认可服务,为社会消费提供指导和帮助,为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服务,为促进国家的对外贸易服务。 国际化:2008年CNAS签署了亚太和国际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我国认可机构由此成为加入国际范围和亚太区域全部现有认可互认制度的国家认可机构之一,签约认可机构涉及40多个国家或经济体,占有全球经济总量绝大部分。我国认可的相关合格评定证书、报告可以使用国际认可论坛(IAF)或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国际互认标志,在多边互认协议签约认可机构所在国或经济体具有认可互认证明效力,为中国认证、检测和检查结果取得国际承认搭建了能力信任的平台。
2008年11月25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对希腊进行国事访问期间见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希腊国家认可委员会(ESYD)合作协议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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