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认证认可强国 发挥认可基础作用--肖建华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6-11-15 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建设认证认可强国 发挥认可基础作用
——在第五届全国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工作会上的报告
肖建华
2016年11月10日
2016年以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和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要求,在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领导下,在王凤清主任带领下,努力提高效率,增强效果,认可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一)稳步推进业务,服务国家大局
在提供证实服务方面。截至10月底,认可各类合格评定机构8371家。其中,累计认可各类认证机构151家,实验室及相关机构7774家,检验机构446家。总体上,我国的认可制度在供给方面跟国际同行比名列前茅。已经开设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及相关机构和检验机构等三大门类认可制度,包含11项基本认可制度、25个专项认可制度和34个分项认可制度,国际通行的认可制度我们基本都能提供。在认可规模方面位居前列。认可现行有效认证证书100万多张,连续十三年位居世界第一。在认可水平方面始终保持与国际同步发展,签署了12项国际互认协议,为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走向世界搭建了信任的平台。同时,稳步拓展认可领域,不断满足市场需求。低碳产品和服务认证认可制度已正式开展受理工作。实验动物机构认可制度研发工作已全部完成。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研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将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及市场需求适时开展认可业务。目前,资产管理和知识产权、业务连续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等新兴认证机构认可制度正在立项研究。绿色产品认证机构、绿色产品检测机构、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医学影像学实验室和生物样本库等认可制度研发工作都在按计划推进。
在提供支撑服务方面。持续做好认监委技术支撑服务。检验检测机构方面,为了贯彻落实检验检测领域改革措施,构建立体监管网络和多元治理结构,培养合理、规范、有序运行的检验检测市场,认可证书有效期由3年调整为6年,修订申请书、评审报告和程序文件确保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评价工作,使该项工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目前完成资质认定评价任务1100多个,提升了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的效能。
在CCC专项监督方面。坚持以“问题导向、改革导向、风险导向、共治导向”为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督体系,重点跟踪验证CCC认证制度“放管服”的实施效果。共组织100余人,分49个检查组对全部23家指定认证机构及获得CCC认证的104家企业进行了检查。组织了对5个产品领域的68家(次)指定CCC实验室实施了监督检查,协助上海、浙江、广东、重庆、四川等5个地方局对辖区内60家CCC指定实验室实施了现场监督。农食专项监督方面。为配合国家供给侧改革,对宁夏、辽宁、广东、厦门和山东等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监管人员分别进行了集中培训,并一起对50家“同线同标同质”生产企业开展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监督检查。重点对有机茶、果蔬等高风险品种进行了检查,涉及浙江、广西和江西等3个省/自治区的45家获证企业。同时,配合认监委完成了首次能源管理体系专项检查,协助认监委审核能力验证计划方案上百个,配合认监委实施强制性产品指定机构改革,对认证机构、实验室提出的日常指定、年度指定等各类355个申请进行了审定。另外,承担认监委委托的绿色产品认证、检测机构能力要求系列核心标准的制订工作,同步启动了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制度和绿色产品检测机构认可制度的研究工作。
同科技部、司法部、环保部、交通部、农业部、卫计委、科工局、质检总局等政府部门以及中国科学院、军事科学院等单位开展多领域合作。同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评审员合作举办初始培训班。与西藏自治区卫计委签署支持合作备忘录,为促进西藏医学实验室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能力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配合公安部、司法部、安全部开展能力验证计划41项。参加科技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结合社会热点难点,积极开展移动支付、尾气排放、智能总线、环境领域有机污染物检测项目认可关键技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领域认可可行性等方面的技术研究。
按照质检总局和认监委的统一部署,与铁路总公司和铁科院紧密合作,积极承担世界认可日“认证认可助力中国高铁走向世界”主场活动承办工作。世界认可日活动充分展示了认证认可在贯彻落实质量强国战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作用。编译并印发国际采信认可结果案例,积极参与并联合举办中国汽车认证认可国际论坛,积极参加铁路标准与认证认可论坛,充分利用世界认可日契机扩大宣传,彰显“认可—支持公共政策的全球性工具”世界主题和“认证认可,通行世界”中国主题。
(二)继续深化改革,积极提效增效
在提高效率方面。认证机构认可:持续优化评审管理工作流程,落实新的工作时限,减少机构认可申请及评审流程各环节时限,减少不必要的监督环节;改革多场所认可评审方式,减少认可评审人日数,减轻合格评定机构负担,提高认可效率。检验检测机构认可:对扩项评审技术能力无实质性变化的4类项目实施简化流程审批方式,缩减了10个工作日;对校准领域能力范围调整了管理方式,由他律变为自律;对申请机构提交资料方式进行了调整,纸质版减少了73%,为无纸化、互联网+迈出了重要一步;实现了已获认可机构变更全部网上申报,相关信息自我维护。同时调整认可能力范围公布方式,新系统的获准认可机构实现预公布、精准查询等功能,破解了长期以来能力范围公布迟缓、查询难的问题,为今后签发电子证书奠定了基础。
在增强认可效果方面。继续全面实施认可过程的质量控制,加严认可受理审查,提高认可策划针对性,加强见证评审改进研究和关键绩效指标的构建,制修订19份认可规范文件。落实对外资认证机构和多领域整合评审的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对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的认可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的可行性研究。优化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程序和环节,适应疫情防控的应急特点。为配合质量月活动,首次采取现场集中测试的形式举行了《音视频设备和信息技术设备防触电保护检查》专项能力验证计划。
在专项监督方面。为充分发挥专项监督警示作用,引导各类机构规范开展合格评定活动,对8家认证机构和35家实验室进行研究了专项监督,对88家获证组织进行了确认审核。专项数量比去年增加了40%。试点“双随机”方式在专项监督工作中的应用,取得了良好效果。研究红利释放,对于专项监督及确认审核评审结果较好的机构给予优惠政策措施。加强与认证认可协会的联动,实现了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进行监督与人员注册机构对认证人员进行监督的有机结合,取得较好效果。及时处理申投诉,加大处置力度,不断完善退出机制,认可效果不断增强。共收到29项投诉。经严格调查,撤销1家认可对象部分领域认可资格,暂停3家,警告2家。截至10月底,累计暂停各类机构的认可资格1281家;撤销592家;注销718家。
(三)扩大对外合作,提高国际地位
扩大国际互认。签署了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互认协议,经国际认可论坛(IAF)形式审查后即可签署对应的IAF互认协议。将申请加入能源管理体系国际互认。加强双边合作。中俄签署《合作备忘录》、中哈《合作协议》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相关草案已报批并将适时签署相关协议。积极配合参与中法新发传染病防治合作项目,推动中法合作P4实验室建设。接待印尼标准化组织和认可机构代表来访,帮助其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制度。积极参与国际事务,首次担任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能力验证委员会主席。积极参加国际或区域组织相关会议、同行评审和培训,参与多个工作组工作,发挥了中国认可机构应有的作用。在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提出生物样本库认可问题,开展了两期国际调查,推动国际上生物样本库认可制度的探讨。举办了2016年中日韩认可机构技术研讨会及两岸良好农业规范(GLOBAL G.A.P)认证认可合作交流研讨会,举办了2016年能力验证国际论坛。提供国际化增值服务。根据埃及法令,由认可机构出具的合格评定报告成为我国产品出口埃及的必要条件。积极跟进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对实验室的要求,积极推进能源之星认可方案,确保中国实验室的检测结果被EPA承认。主动研究美国通信委员会(FCC)对指定实验室的认可政策,为相关部门进行政府间的磋商提供技术支持。接收并答复国内外相关方关于认证认可结果的等效性和真实性的各类询问1000多次,积极我国对外贸易提供便利服务。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认可基础
一是加强委员会建设。积极发挥委员会作用,深化多元共治。发挥委员会议事决策作用。结合“援藏援疆”、全国“质量月”活动,开展节能减排、能力验证等专项调研,不断完善最终用户反馈机制。二是加强质量管理。重点组织实施了质量体系全覆盖和质量目标分解两个质量改进专项活动。三是加强规划计划工作。认可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和各项计划落实工作进展顺利。四是加强科技工作。牵头申报“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研实验室认可关键技术研究”1项,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司法鉴定能力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1项、“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典型产品互认评价与风险控制关键技术研究”1项、“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及标准化研制”1项,参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质量技术基础(NQI)作用机理及评估技术研究”1项;组织申报质检总局科技计划4项,认监委科技计划2项,秘书处自立项目18项。组织完成项目验收5项。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利用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认可评价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研究成果,进一步研究并发布《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通用要求》等系列标准。启动了科技管理机制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新认可制度研发7项。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编制信息化专项发展规划,开展信息化顶层架构设计及大数据应用建设规划;健全信息安全、网络网站管理等信息化管理制度;完善认证机构认可管理、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管理、评审员在线管理等业务系统功能,推进OA办公自动化、科技信息管理等办公辅助系统建设;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及多个信息系统的等保测评工作。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制定了2016年绩效考核计划,重新核定了内设机构部门主要职责、岗位职数和人员聘任。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开展认证机构评审员等级管理制度试行工作,加强评审员监督管理以及专职评审员队伍建设,注重提升评审员专业技术能力和评审一致性。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系统性地加强评审员廉政教育。七是加强党的建设、作风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完成党委和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增设支部和支部改选,加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领会总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任务部署,特别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两个责任”,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大对党员干部一岗双责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关爱贫困青少年等活动。积极参加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廉政文化征文活动,参加纪念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等。
二、国际认可发展情况
当前,国际认可体系的战略重点和关注焦点仍是创新认可服务、拓展互认范围、提高互认效率以响应市场,改进认可有效性和一致性,加强区域认可体系之间的合作,促进政府、工业界等相关方对认可和互认结果的采信。围绕这些方面,IAF和ILAC在2016年继续紧密合作,共同保持和发展统一的国际认可体系。2017年世界认可日的主题为:认可--在建筑和环境建设中传递信任。
(一)发展国际互认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正式纳入国际互认范围,22个认可机构首批签署人员认证国际互认协议。认证机构认可领域的同行评审程序获得重要改进,将有效提高互认范围拓展效率。对标准物质生产者的认可也将纳入ILAC互认范围。
(二)提高认可有效性和一致性
认可机构国际标准ISO/IEC 17011正在修订,新版标准明年发布。国际认可界围绕17011的修订,积极研究认可评审技术和认可管理方式的改进和创新,热点问题包括:在认可管理中引入风险理念;创新保持认可的方式;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评审效率,例如远程评审;改进评审抽样方法;提高评审时间测算一致性;深化认可机构各类人员的能力要求等。
IAF开通了认可一致性网上论坛,认可机构及各相关方可以围绕认证认可实践问题进行快捷灵活的交流和研讨。IAF还在论证建立一个全球性的经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数据库的可行性,目的是增强经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的可信性和可见性。
(三)加强区域认可体系合作
IAF、ILAC与欧洲、亚太、美洲、非洲等区域认可合作组织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角色和分工,以加强协调,减少重复,提高国际认可合作的效率,并积极援助和指导发展中国家建立合格评定和认可体系。亚太区域的两大认可合作组织PAC和APLAC已决定合并,用统一的亚太认可体系为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PEC)和亚太区域经济贸易发展提供更强大的支撑。非洲和阿拉伯认可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和完善,已申请加入全球互认。
(四)推动相关方采信
IAF和ILAC继续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组织(UNFCCC)、联合国欧洲经济署(UNECE)、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国际计量局(BIPM)、世界反兴奋剂组织(WADA)和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等国际组织加强沟通与合作,推动和深化政府、工业界、用户等相关方对认可和互认结果的采信。IAF和ILAC与IEC、OIML建立了联合评审机制,IEC、OIML国际合格评定制度可直接利用认可机构评审结果。WADA将认可机构认可作为其承认的首要条件,并在认可要求理解的一致性和评审范围表述方面开展共同研究。
(五)认证认可技术发展
认证认可技术研究在认可机构和合格评定机构专家参与和推动下取得新进展。IAF积极推进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食品安全、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能源和温室气体、职业健康安全、业务连续性、医疗器械、森林等领域的认证认可技术研究。ILAC也加大实验室、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标准物质生产者认可范围表述、检测和检验的边界划分、检测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和符合性评价相关风险评估等基础性技术研究力度,并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推进反兴奋剂检测、法庭科学、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学实验室、生物样本库等领域认可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今明两年ISO将发布新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标准(ISO/IEC 17025)、标准物质提供者认可标准(ISO 17034)、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标准(ISO/IEC 20000-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ISO 45001)、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能力要求(ISO/IEC 17021-9)等一系列新的认证认可标准。
(六)CNAS发挥积极作用
CNAS积极发挥担任IAF主席、IEC-ILAC-IAF联合指导委员会主席、PAC技术委员会主席和APLAC能力验证委员会主席以及各工作组组长与专家的职责。
履行IAF主席职责,积极推进IAF 2015-2019战略计划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提高IAF互认范围扩展效率、改进IAF同行评审过程、推动互认结果得到更广泛接受、加强同相关国际和区域组织合作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在刚刚闭幕的2016年IAF-ILAC联合年会上,主持召开了IAF 第30届全体成员大会,向大会作主席工作报告,并主持讨论通过一系列重要决议。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IAF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共同主持召开了IAF-ILAC第16届联合成员大会。推动通过了IAF和ILAC关于新版ISO/IEC 17011认可机构国际标准转换周期安排,以及加强IAF/ILAC与ISO/CASCO在合格评定国际标准解释上进行沟通与合作等重要联合决议。还主持IEC-ILAC-IAF联合指导委员会、IAF-ILAC和区域认可组织协调组等工作,在国际认证认可体系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定中发挥领导作用,彰显中国认可的国际影响力。
CNAS专家还担任PAC技术委员会主席,今年又新担任了APLAC能力验证委员会主席的职务。CNAS专家还主持了IAF、PAC、ILAC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产品认证、医学实验室、标准物质、认可评审方法等领域的技术工作,担任IAF和ILAC在ISO(IAF-IEC-ISO联合战略组)、相关技术委员会(CASCO、TC212、REMCO)和相关工作组(CASCO/WG42)的官方代表,协调国际认可组织与ISO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合作。
CNAS还直接参与国际和区域认可合作组织的同行评审和互认管理以及互认工作文件制修订,今年共派出10人次参加PAC、APLAC对其他经济体认可机构的同行评审,有2名专家晋升为PAC同行评审组长,3人晋升为PAC同行评审员。目前,CNAS在PAC和APLAC共有5名同行评审组长、5名同行评审员和1名实习同行评审员。
三、2017年重点工作
合作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国际多边合作和区域合作是主要发展趋势。作为国际通行技术手段,在合格评定和认可领域相关国际标准不断变化、技术方法持续创新、国际互认范围逐步拓展的背景下,认可在推进国际贸易和支撑政府监管方面的责任越来越重,国际社会和政府部门对认可工作的期望也越来越高。新的历史时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继续发挥认可质量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作用,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带一路”战略,服务质量强国战略和建设认证认可强国进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进一步增强服务国家大局的能力
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局是推动认可事业不断进步的主要动力,发挥认可支撑作用是建设认证认可强国的必然要求。
认证机构认可方面。配合认监委完善低碳产品认证体系建设,跟踪低碳产品认证相关政策信息,收集低碳产品认证问题,完善低碳产品认证机构认可体系,积极推动低碳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应用;继续跟踪节能减排行业国际标准、国内政策,政策条件成熟时组织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的实施。实验室及相关机构认可方面。全面推行2015版CL13中新增的机动车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研究光伏电站和风电站现场检测实验室特点和差异,根据IEC新要求,积极研究和推进对光伏系统的认可工作。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合作,继续推广司法鉴定/法庭科学专项认可制度。发布基因扩增领域应用说明,规范基因领域的认可机构。启动“合格评定--基因扩增检测方法验证与确认指南”以及“合格评定--微生物检测方法验证与确认指南” 认可行业标准的研究。结合社会热点,继续针对部分专业领域,如石油石化、有机污染物、微生物及转基因等认可的难点和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开展兽医实验室ELISA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的研究。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工作。全面启动科研实验室认可制度研发,开展科研实验室认可试点工作。开展特定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分类试点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工作。继续保持医学实验室认可平稳发展,进一步推动病理实验室的认可,试点开展医学影像学实验室的认可工作,研究探讨生物样本库认可技术,继续推动西部地区医学实验室发展。继续开展食品和医学领域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和认可技术研究。正式实施实验动物认可制度。以菌种保藏类机构为例,进行定性标准物质生产者现场评审试点;以药品类为突破口,启动非有证标准物质生产者认可研究。继续开展认监委委托的良好实验室规范技术评价。主动服务政府和行业的监管需求,积极开展能力验证工作。检验机构认可方面。继续识别深化改革新需求,做好检验机构认可服务。不断完善我国检验机构认可要求,提高认可服务质量。研究对境外机构及澳门特区检验检测机构的认可程序,在符合外事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确保评审活动的及时性。
(二)进一步提升认可服务效率和效果
认证机构方面。落实IAF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见证的新要求,调整认可证书有效期,实现监督、复评办公室评审与见证分离,缩短监督、复评时限;实施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评审新规则,减少关键场所评审时间;实现认证机构多领域结合评审;探索电子化评审、评定方式,为实现互联网+认可做好技术储备。进一步规范现场评审中对认证档案和人员档案的评审方法,有效提高评审的针对性;根据外资机构的特点调整评审重点;尝试利用认可评审员在线培训系统为认证机构提供通用认可知识培训,加强对能源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实施过程中的认可评审一致性研究。
实验室和检验机构方面。紧密跟踪ISO/IEC 17025修改动态,及时修订认可准则文件,适时制定相应的转换政策,做好对主任评审员的培训和转版确认准备工作。正式完成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文件梳理工作方案和过渡安排,按过渡计划逐步制订和公布认可文件体系。全面推行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能力预公告和认可能力附件无纸化,压缩获证时间,便利获证机构使用认可证书附件。持续完善和优化实验室和检验机构业务系统。完成认可改革措施的后评估工作。落实“调整校准领域能力范围表述方式”要求。探讨在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医学领域实施分级管理的可行性。加快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评审员培训教程编制工作。强化评审员培养、见证、监督和管理工作,加强专职评审员队伍建设。
专项监督方面。继续全力配合认监委委托的行政专项监督及调查任务,总结往年监督经验,不断探索和完善监督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年轻专家队伍。在认证机构专项监督评审方面,加强对新获得认可的机构的监督力度,着重于对目前管理体系认证中存在的“两张皮”、认证审核流于形式不关注企业实际运行等问题,逐步进行重点整治,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继续加强与行政监管及行业自律的联动,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多元共治。结合案例集编写和宣贯,加强宣传。在实验室专项监督评审方面,结合案例集编写,对获认可实验室开展专项监督案例培训和宣贯。同时,加强专项监督基础工作的研究,建立专项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抽样技术和方法,完成实验室专项监督制度研究课题的结题和验收。
(三)进一步推进认可国际合作
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等相关国家认可机构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特别是研究如何拓宽渠道和途径,通过技术培训、人员交流、来华考察学习我国认证认可实践经验等方式,对沿线发展中国家认可机构开展实质性援助,扩大中国认可在“一带一路”上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积极履行IAF主席职责,进一步推动IAF战略计划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IAF互认相关政策和规则的调整改进,进一步推进GFSI比对承认的食品安全认证制度纳入IAF互认范围的工作,进一步推动IAF和ISO制订关于认证期望结果的共同文件,进一步推进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在有关政策和规则制订与研究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关注推动收集公布企业界利用获认可合格评定结果案例网站的建设工作,在国际认证认可及相关标准化领域的顶层政策、规则和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中不断发挥中国认可影响力。同时,依托CNAS专家担任PAC技术委员会主席、APLAC能力验证委员会主席,以及IAF、ILAC、PAC、APLAC在产品认证、信息安全、医学实验室、标准物质、认可评审等领域的工作组组长,并直接参与IAF和PAC互认同行评审管理的有利条件,大胆分享我国认证认可实践经验和成果,积极学习国际同行先进经验和做法,带动更多中国专家参与国际认证认可技术工作和同行评审,培养更多国际化人才,融通中外,讲好中国认可的故事,传播好中国认可的声音。
(四)进一步夯实认可发展基础
加强委员会建设。召开各层级委员会会议,做好会议决议落实和跟踪检查工作;提出2018年各层级换届改选方案;满足社会发展需要,设立新制度委员会。深化质量管理。全面推进CNAS秘书处质量管理体系全覆盖的试运行和质量目标指标体系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改进完善和深化秘书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认可工作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权威。更新完善秘书处制度,完成新版管理制度文件汇编。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认可收费标准,及时跟进国家收费政策,对认可收费政策和标准及时进行调整。
加强科技工作。继续跟踪研究国家科技管理办法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适时制定配套管理制度。修订科技奖励办法,完善科技奖励机制,发挥科技骨干作用。按计划开展科研实验室认可制度研发工作。完成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资产管理体系(含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项目验收;继续推进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制度和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制度和绿色产品检测机构认可制度的研发,继续跟踪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可市场需求。开展水足迹等领域认证认可政策和技术跟踪研究,适时推出认可制度。参与国家质量基础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继续跟踪国际标准研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转换,发挥认可作用。
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信息化基础设施部署,继续完善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管理系统功能,推进新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管理系统、评审员在线管理系统、专项评审信息采集与案例分析系统建设,完成信息化顶层架构设计及大数据应用建设规划,推动统计指标体系应用,组织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信息化对认可业务的支撑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密切跟踪、学习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及时研究并提出应对措施。研究编制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等相关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三支队伍综合建设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推荐业务技术人员参加业务骨干英语高级强化班。根据国际同行评审员的需求和要求,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国际组织同行评审员培训。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线评审员的资源管理、资格管理工作。研究建立2-3个专业领域的评审员能力评价准则和要求;细化专业能力培训机制的相关过程;研究实验室线专职评审员候选人从退休返聘人员向年轻在职人员转换的机制;继续开展实验室线专职评审员招聘工作。必要时,在个别认可领域,补充认可评审技术专家。加强评审人员见证/评价工作,在工作中加强评审员廉政规定的执行,每年更新评审员廉政教育内容。
加强党的建设、作风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抓好党员教育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宣传教育。完成上级单位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加强评审员培训中的廉政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组织认可行风调研,落实行风测评相关工作;持续抓好纪律教育,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继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参加总局组织的各项活动,促进和谐中心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好帮扶慰问活动;开展好工团妇等各项活动。
在建设认证认可强国进程中,认可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总体要求,在王凤清主任带领下,凝聚智慧,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共同努力,发挥认可基础作用,为建设认证认可强国提供可靠服务和坚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