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2019年“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6-10 文章来源:认可中心
6月6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第12个“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座谈会。省直有关部门,省认证检测行业协会和“泰山品质”认证联盟组织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全省认证认可工作情况。
目前,全省有各类认证证书150180张,占全国6.9%,与2018年底相比,增加13464张。其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数量80786张,占全国7.7%,山东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5546 张,占全国5.3%;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9008张,占全国12.3%。山东省认证企业数量位居江苏、广东、浙江之后,在全国排第四位。
截至2018年底,山东省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有2944家(其中我省发证机构有2833家),比去年同期增长11.9%,机构数量连续4年位列全国第一。检验检测服务业人员84984人,比去年同期增长8.4%;共拥有各类仪器设备456784台(套),比去年同期增长13.7%,全部仪器设备资产原值200.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9%;共向社会出具各类检验检测报告3688.7万份,其中有效检验检测报告2977.3万份, 比去年同期增长15.0%;营业收入合计140.4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2%,各项统计指标均增幅显著。
为共同维护认证检测公平、公正的良好市场秩序,合力打造山东高质量认证检测品牌,座谈会上,省认证协会、省检验检测协会共同向全省检测认证机构发起行业自律倡议。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鲁政发〔2018〕22号)要求,共同促进我省质量提升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我省部分知名认证机构中,推荐一批相关领域的优秀专家,组建“山东省认证讲师团”,旨在宣传普及认证知识,送认证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对我省有需求的地区、企业或组织,无偿开展认证业务知识讲座和培训,帮助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助推我省质量强省战略的实施。座谈会上,举行了为“山东省认证讲师团”代表授旗仪式。
省政府2018年22号文件提出:开展“泰山品质”高端认证,创新质量认证模式,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2018年,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我省建立了由国内外知名认证检测机构组成的“泰山品质”认证联盟,立足山东、面向全国开展了“泰山品质”高端品牌认证,经过一年的努力,我省已有10家企业的10个产品通过了“泰山品质”认证,并于5月10日“中国品牌日”品牌发布会上进行了发布。座谈会上,“泰山品质”认证联盟秘书长介绍了“泰山品质”认证活动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省有关部门就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进行了工作交流。
座谈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峰就下一步我省的认证认可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充分发挥认证在质量管理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质量提升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认证则是帮助企业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工具、手段,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就是要推动更多企业通过认证应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引领带动广大企业全方位提升管理水平。按照省政府22号文件要求,我们今年要进一步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大力开展质量认证,争取每年新增获证企业2000家以上。用认证推动我省企业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用认证推动节能降耗减排、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认证推动扩大消费,引导消费;用认证引领带动我省各行各业的全面质量提升。希望我们各部门、各认证机构要积极地参与进来,为山东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要充分发挥认证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中的助推器作用。认证既保“底线”,也拉“高线”,而企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的是拉质量“高线”。要让认证真正成为企业最善于使用、最习惯使用、也是最好使用的质量提升工具,成为老百姓信得过的“金字招牌”。我们要大力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和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绿色、节能、环保、低碳、有机、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新认证项目推广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认证机构来我省交流合作,为我省认证机构和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积极鼓励我省品牌认证机构参与国际间的合作与互认,用认证助推我省企业、产品获得国际认可,进入国际市场,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要充分用好高端特色认证这一创新举措,开展好“泰山品质”认证工作。“泰山品质”认证是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开展的地方高端特色认证工作,今后,这项活动要按照“联盟主导、政府推动、标准引领、市场运作”的原则继续开展,也希望各部门多多参与其中的相关工作,助推“泰山品质”认证活动的规范健康开展,为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要提高质量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认证监督管理。认证认可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省政府22号文件的要求,引导企业积极参加认证认可,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认证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专业服务的信誉,要严格执行认证标准和认证程序,切实加强认证后的现场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要充分发挥市场选择导向,健全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让经过认证、严格执行认证标准的企业产品畅销无阻、发展壮大;让制售假冒伪劣的企业产品寸步难行,淘汰出局。欢迎媒体和公众加强对认证机构和认证企业的监督,共同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对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要出重拳治理违规操作、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认证乱象”。要建立认证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立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制度,推行认证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全省认证认可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