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适应检查机构认可发展的需求,同时更好地指导检查机构及相关方识别和规范描述检查能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了对CNAS-AI03《检查机构认可领域分类》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现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该文件有修改建议或意见,请于2012年8月10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传真:010-67105039 Email:yinjw@cnas.org.cn
附件:
2. CNAS-AI03《检查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修订说明
3. CNAS意见征询表(空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