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基桩检测领域的应用要求》和《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消防设施、建筑电气防火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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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0-08-25 | ||||||||
相关单位和人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规范对消防设施、建筑电气防火检查领域检查机构及基桩检测领域实验室认可活动,分别编制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基桩检测领域的应用要求》和《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消防设施、建筑电气防火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
现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上述文件有修改建议或意见,请于2010年9月23日前反馈CNAS。
附件:
联系电话:010-67105371 67105275
联系传真:010-67105039
联系人:耿雷 王国华
Email:gengl@cna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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