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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CNAS-CI10《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文件鉴定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及CNAS-CI11《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学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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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0-07-23

相关单位和人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了更好规范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认可活动,分别修订了认可准则文件CNAS-CI10《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文件鉴定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及CNAS-CI11《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学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
    现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上述文件有修改建议或意见,请于2010年8月23日前反馈CNAS。
联系电话:010-67105281
联系传真:010-67105050
联系人:王彦斌
Email:wangyb@cna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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