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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608号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8-12-07

  根据机构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按照《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决定自2018年12月5日起注销北京东方嘉禾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可注册号CNASC135-P)有机产品领域的认可资格。注销后,该机构须停止有机产品领域一切引用CNAS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以获得CNAS认可的身份开展相关认证活动。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62
电话:010-67105389 传真:010-671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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