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27号( 总第421号 ) |
|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4-12-15 | |
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决定自2014年12月15日起注销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QMS领域和EMS领域的认可资格。注销后,你机构须停止QMS领域和EMS领域一切引用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以获得认可的身份开展相关认证活动。 特此公告。 |
|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62 电话:010-67105389 传真:010-67105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