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6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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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8-11-14 | |
根据机构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按照《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决定自2018年11月9日起注销北京中鼎恒昌认证有限公司(认可注册号CNASC171-M)QMS领域、EMS领域和OHSMS领域的认可资格。注销后,该机构须停止QMS领域、EMS领域和OHSMS领域一切引用CNAS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以获得CNAS认可的身份开展相关认证活动。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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