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4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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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6-09-09 | |
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决定自2016年9月8日起暂停斯迈德认证(上海)有限公司QMS领域和EMS领域认可注册资格四个月。在认可注册资格暂停期间,认证机构须停止QMS领域和EMS领域一切引用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开展对认证客户的初评和再认证(或复评)活动。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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