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6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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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9-02-03 | |
根据机构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了认可评审,经过认可评定,下列机构符合《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要求》(CNAS-CC04)、《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要求应用准则与指南》(CNAS-CC41)的要求,予以认可,准予在获准认可的温室气体审定/核查范围内宣传认可状态和使用CNAS认可标识。授予认可的具体信息可以在CNAS网站www.tracyhadel.com“获认可认证机构”栏目内获取。特此公告。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负责人:陆梅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9区 邮编:100070 电话:010-83886204 传真:010-83886043 认可注册号:CNASC001-V 发证日期:2019年1月30日 有效期至:2024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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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62 电话:010-67105311 传真:010-87928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