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7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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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23-01-29 | |
根据机构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了认可评审,经过认可评定,下列机构符合《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要求》(CNAS-CC04)、《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要求应用准则与指南》(CNAS-CC41)的要求,予以认可,准予在获准认可的组织温室气体声明核查领域范围内宣传认可状态和使用CNAS认可标识。授予认可的具体信息可以在CNAS网站www.tracyhadel.com“获认可认证机构”栏目内获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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